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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了一句:
“那我现在打开了?”
见盛霁皖点头,他才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
盒子打开的一瞬间,祝松予惊喜得忍不住“哇”地喊了出来。
“是一支钢笔!”
祝松予激动地将钢笔从盒子中取出来,拿在手里细细地看着。
那钢笔拿在手中极有分量,笔身犹如绿翡翠,笔帽上绕着两圈金环,与笔夹一色,显得贵气逼人。
祝松予将笔拔出来一看,顿时更是瞪大了眼睛——连笔尖都是金的!
笔尖上刻了几个英文字,祝松予拿近了看,一个也不认识。不过即使看不懂,他也知道这支钢笔一定是外国货,而且价格不菲。
事实上,这只派克金笔是盛霁皖托友人从国外带回来的,在他手上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只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送出去。
祝松予以前家里穷,一直很羡慕别人能读书,要是见到有学生在衣服上别了钢笔更是连眼睛都移不开。
有一回,阿奶给他带回来一支钢笔,是她去帮佣的那家少爷摔坏不要的,她从垃圾篓里把笔捡了出来拿去修好,带回家去给祝松予用。
虽然是捡别人不要的,祝松予还是开心得不行。
他正是用的那支钢笔写下了《落花记》的标题,又在它的陪伴下,见证了孟小田与钱飞岩的爱恨纠葛。
那一支笔,盛霁皖也不陌生。
明明笔身的漆都已经斑驳了,祝松予还是非常珍惜,每回用它写完字都会把笔帽盖好,再轻轻地放回抽屉里。
盛霁皖不知道那支笔的缘由,但根据他过去的生活情况,也大致能够猜个一二。
祝松予喜欢写作,盛霁皖想给他一支更趁手的笔。
只是祝松予此前久久没有坦诚他的作者身份,盛霁皖不想拆穿他,因此这支金笔也就一直被他收在书房的抽屉里。
今天是祝松予的第一次读者见面会,盛霁皖觉得这对于他来说算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便想着今日把这礼物交给他。
看到祝松予这么喜欢这支笔,盛霁皖心里也很高兴。
“天呐,这上面还有我的名字!”
祝松予意外地发现钢笔的尾端还刻了一个“予”字,一时开心得几乎要蹦出车外去。
盛霁皖送了他一支刻了他的名字的、完完全全属于他的钢笔。
祝松予感动于盛霁皖的用心,看向他的眼神几乎要融化。
“关云长有他的青龙偃月刀,孙悟空也有他的如意金箍棒,我们松鼠桂鱼君当然也要有自己的文曲金笔了。”
祝松予的眼神太过炽热,勾得盛霁皖体内某种冲动正蠢蠢欲动。
他舔了舔嘴唇,别过脸去,不想让眼中的欲念吓着他。
祝松予犹不自觉,一头扎在他的怀里,小狗似地到处蹭。
“谢谢你,阿皖。”
祝松予对他的爱意几乎溢出心口,却不知自己动来动去,几次碰到了某个敏感部位。
盛霁皖被他撩拨得青筋欲起,始作俑者还一脸无辜地看着他。
盛霁皖无奈地叹了口气,将他的身子扶正,让他老老实实地坐着。
“不用谢我,你我既是一体,我支持你的事业也是理所应当的。”
盛霁皖话说得正义凛然,心里却想的是早晚把这“夫妻一体”给变成事实。
祝松予自然是听不懂他的弦外之音的。
他把钢笔收回盒子里,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整个人仿佛泡在糖水中一般。
路上不知怎么多了个坑,车子开过的时候颠簸了一下,祝松予还沉浸在他的快乐里,身子一歪便跌到盛霁皖的怀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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