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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肠好,像那些富一样的资助个孩子上学已。
,宋厌看上去着实不像是寄篱下的可怜孩子。
他穿着一身修身的订做服,面容有些苍,眼圈下有些青黑,眼尾有一抹极为显眼的红『色』疤痕,像是涂抹了炽烈颜料的蝴蝶骸骨,这让他看上去阴沉又忧郁,尤其是当那纯黑的眼一眨不眨的落在谢慈身上时,恍惚间仿佛能生出限深情。
没有会在这样的眼神中怀疑他的真心。
宋厌握着谢慈的手,他的手有些凉,指尖触着对方的皮肤紧扣入指缝中,宋厌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在激的发抖。
这是第一次,谢慈在其他面前完完全全承认他的存在。
他是谢慈光明大的初恋。
或许,他们也是有机会走到后的。
他确实手段卑劣、耻的欺骗了谢慈,只要领了结婚证,他绝不会放谢慈,他们就是死了,化成灰,都要融在一起。
你看,现在所有的都在祝福他们,他当然要不负众的瞩目,永远和谢慈在一起。
宋厌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因为什么喜欢上谢慈的了,他只知道从第一次看见助理先生的时候,他就不可抑止的产生仰慕的心理。
他疑是慕强的,助理先生越是对他们冷眼旁观,越是对他漠然淡冷,他就越是喜欢对方。
尤其是当这样冷淡斯文的对你弯腰伸手,邀请你走狗笼的时候,宋厌想,他是没法拒绝的。
他能看得出来助理先生是个十足的野心家,对方表现出的一切都是他想让你看到的,譬如对陆沧的爱恋、譬如对他显出的厌恶。
宋厌十分清楚的知道,谢慈从来都不把他看在眼里,更不用提厌恶或是喜爱了。
助理先生似乎从一始出现就是抱有某种目的的,宋厌不知道他想得到的是什么,但他知道,对方有十足的野心,并且很会伪装。
宋厌没法猜透,他唯一可以知道的是,野心家谁都不爱。
宋厌不在谢慈爱不爱他,毕竟只要谢慈谁都不爱,从某种义上,他就是属于他的。
他心甘情愿的走对方的陷阱,成为野心家手下忠诚的狗。
“你们在一起多久了?感情看起来好好啊!”
有些同显然对两的恋爱史十分感兴趣,桌上酒瓶了不少,气氛逐渐升高。
谢慈随抿了酒,保持着斯文的笑看着往日阴郁冷沉的宋厌作答。
宋厌看了谢慈一眼,苍的耳垂上浮现红晕,他的声音很独特,有种靡淡冷沉的感觉:“两个月零六天,们的感情确实很好,过一个月就算结婚了。”
有道:“这么急?不多了解了解彼此吗?”
宋厌抿唇,或许是不常笑,他的笑容显得有些别扭古怪,眼球中的黑『色』像窒息死的黑天鹅,很多都不敢与他对视超过三秒。
“们很了解彼此,住在一起也有三年的时间了。”
一个男同好奇道:“你们不是才在一起两个月吗?怎么说住在一起三年了?”
宋厌道:“住在陆家。”
众默了一下,突然反应过来,谢助理似乎一直都是住在陆总家的,陆家除了住着陆总的情,还有陆总收养的那些养子。
据说陆总收养的第二个儿子就姓宋。
联想到之前的谣传,说谢助理和陆总是床伴关系,这样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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