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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形的,然后还是个红色绒布的。

看起来有点简陋,“诺,我刚认识你的时候,谈一个女朋友,家里催我结婚,我路过珠宝店,那时候没有钱,就神不知鬼不觉的,买了这个戒指,钱不够很简单的,没有钻石,我那时候很想,如果结婚的话,能送给你就好了。”

“但是怕你拒绝,我留很多年,一直没有跟你讲。”

打开盒子,真的很简陋的,咯吱咯吱的,像是要裂开,但是月光下面呢,看任何跟爱情有关的珠宝,都是很赏心悦目的。

“今天敢讲出来呢,也不是因为冲动,我觉得我们很合拍又很合适,你可以选择不结婚,但是这个戒指我要送给你。”

但是我想跟你交往的,不结婚也可以,男女朋友也可以。

很感人的。

姜美玲没想到会在青铜佛像前面被求婚的,这些年不是傻子也都知道,能有人用心对你,一心一意支持你,然后还能陪着你做别人无法理解的事情。

人生应该满意且知足对不对?

弄弄都已经不在好多年了,这个人还陪她到处求佛,“我要给我女儿烧一辈子香的。”

patton眼里有光,“好啊,那我也烧一辈子好了,点长香嘛,我手艺比你还在行的,我们也可以赚很多钱来做慈善,我都无所谓的。”

你追一个人,用尽全力,甚至不抱希望忐忑的时候。

无论结果是什么,其实都可以接受。

被拒绝的话可能会失落,但是当对方答应的时候,那种狂喜,你是想把全世界捧着给她的,那种捧在掌心里面感觉。

全世界都要在她脚下,她要做什么怎么做,都可以。

就是这样有魅力,就是这样的感觉。

第29章 拿地

姜美玲年轻时候也许青春,也许漂亮,也许很多彩。【如之文学】

但是现在这个年纪的话,脸上也会有皱纹,皮肤也会松弛,仪态也会老去,但是很无所谓的,patton这样子的人,能跟在身边这么多年的,其实就跟看自己左右手一样,你只会觉得这双手能干又有本事,而不去看这双手是不是美丑,是不是很多皱纹斑点的。

男人分两种,一种看脸,一种不太看脸,因为有的人会觉得世界上很多东西比脸要重要很多的。

他们在国外注册结婚,到香港的时候也没有通知朋友partner,只是一起出席了一场慈善晚会,是宗男的公关公司承办的,慈善服装走秀。

场面不是很大,但是很用心,宗男跟宗雅做事情一向是很有idea的,宗棉也有一起参加,她也爱热闹的,在香港这边读法律的话,感觉比台湾要好很多,还跟自己同学一起i在做创新项目。

看见滔滔就很热情的,毕竟熟悉的人嘛,滔滔的话,弄弄曾经跟他说的话,他是烂在肚子里面的,很多事情不会拿出来讲的,但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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