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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序显然忽略了为什么小狗会抱人,只是想象着那个画面,情不自禁地就说了这么一句。
陆濯也不否认:“嗯,很好,不仅可爱,还凶,又奶又凶,而且很聪明。”
愣是靠着自己那副混血儿的长相和那一张瞎掰不打草稿的小嘴,把那些大汉唬得一愣一愣的。
然后趁对方一个不注意,拉着他就跑,借着南雾风云诡谲的地理优势把那群凶神恶煞的外地大汉耍了个团团转。
最后就算体力不支,没力气再跑,但也努力找到了一个废弃大钢管,抱着他在里面躲了整整一夜,硬是没让那些追债的人找到。
而且明明小狗自己也害怕得要命,眼泪一个劲儿地在吧嗒吧嗒地掉,抱着他的那两只手却紧得从未松过,还一直安慰他“别怕别怕,我爸爸肯定很快就能找到我们了”。
结果那天小狗正好没带手机,他爸爸又工作到很晚才回家,直到第二天早上,大人才终于找到了他俩。
那时候小狗已经高烧昏迷,一群人哭着急着地就一窝蜂涌上来,一把抱住小狗,陪着,哄着,护着,像是对待这个世上最珍惜的宝贝一样。
连带着一旁素未谋生的他,也被这好心的一家一起送去了最好的医院,叫来最好的医生,安排进了最好的单间。
可是陆濯知道那间医院的费用他承担不起,他也没有任何机会插手帮忙照顾对方。
于是即使认出了那就是他小时候最喜欢的那个小娃娃,但也只是远远地看了那热闹的人群一眼,不等到医生到来,就直接默默转身离开,回到了家里。
他从那时候就知道,有的人注定是天上的太阳,不应该和烂在地里的淤泥产生任何交集。
就算偶尔有阳光平等地布施了恩赐,他应该做的也只是小心安分地守着已有的时光,而不是再去产生任何贪图和妄念。
“那小狗后来呢?”
江序见他很久没说话,又问。
陆濯打开一瓶药油,说:“他去了更好的地方。”
江序的神情像是有些难过:“要是你能收养它就好了。”
陆濯没有否认,只是说:“我也想养,可惜养不起。”
江序:“?”
他不太明白,一只小狗而已,有什么养不起的。
陆濯看出他的疑惑,把拧开的药瓶递到他手里,解释道:“马尔济斯,很贵的品种,尤其是品相好的,又挑剔,又金贵,还娇气,我没那个条件养。”
江序:“……”
怎么又是马尔济斯。
这个品种的狗最近很火吗?
不过这不重要。
“要是当时我还留在南雾上学就好了,我肯定能帮你养。”江序抱着药瓶,脸上写满遗憾。
陆濯抬眸:“初一的时候你不在南雾?”
“嗷。”江序解释道,“我初一在实外上了半学期就跟着我爸妈去北京了,只有暑假和我爸回来探亲过一次,结果还被弄丢发烧了。三十九度几的高烧断断续续烧了好几天,差点没把我给烧嗝儿屁,醒来后还啥都不记得了,我爸也不知道我为啥丢的,就气得我妈不准我爸再单独带娃,这回还是我爸又被调回南雾,我妈又必须飞法国常驻,才把我临时转回来的。”
原来是这样。
陆濯点了下头,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只是问:“药会涂吗?”
“当然会,坐好!”
江序说着,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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