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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的教学质量,生活环境于小孩来说绝对比其他地方要好一些。为了孩子的将来,留在京城总比回县城要好。
但孩子不可能上一辈子的学,而且她上她的学,她们也可以经常陪着云老太回老家居住,不是吗?
等将来挣了钱,先将省城到县城,县城到桥头镇的路修一回。如此一来既方便了其他百姓,也方便了他们家自己。
而且有钱了,就算你不想为家乡父老做点什么事,人家也会主动找上来的,与其被动的花这笔钱还不如主动些呢。
钱财这种东西就是双面刃,留下太多未必是好事,不是向上的梯子,就是催命的符。她和贺之亦就舒宝这么一个闺女。一个孩子又能花多少钱去呢。回头在沪上或是广东那边再买两块地方盖上两栋楼。就算家里没给舒宝留什么钱,光是靠家里的房产收租子,也能做个快乐的包租婆。
提前立好遗嘱,房产什么的就算结婚离婚都属个人财产。如果哪天舒宝出了意外,三分之二捐国家,三分之一留给她的直系血脉后人,若是没有后人,那也归国家。
其实退一万步来说,如果钱拿来修路了,于她的运输队也有益处。如此这般,也算名利双收了。
就是本着这样的心态,所以云团团在花钱上也是极度大方。在云团团的自传里和那些穿越重生人士的讲述里,云团团虽然挣下富可敌国的家产,可她也是真的愿意大把大把的往外撒钱。
要致富,先修路。后来云团团出钱修公路,国家这边还修了铁路线,以前县城和桥头镇都不通火车,也在云团团的多方联络下通了铁路。
1982年,为了庆祝贺之亦毕业,并且顺利分配到皇宫博物院,云团团花「重金」寻道上的人从国外买了一套传世古董捐给了博物馆。
云团团并不想将钱给外国人,所以她特意用人脉找了批道上的人,重金聘请他们去「拿回」原本就属于花国的东西。花国从来都不缺能人异士,云团团找上他们也算是物尽其用。钱花在国人身上,东西还拿回来了,别提多让人高兴了。
那些人见云团团出手大方也不啰嗦,拿到了东西还真捐给国家了。于是偶尔在国外的博物馆「遇见」了属于花国的东西也会顺手卖给云团团。
也是1982年,云团团又因为舒宝要打疫苗,吃驱虫的糖丸,又从公司的帐上挪出一笔钱买了不少驱虫的糖丸免费赠送给林省下属的村子和一些偏远山区。
83年春天,云团团携家带口的去看望还在部队当兵的云海。发现他们那里的条件看着还可以却也着实不咋地。于是云团团又跟云海部队的人商量了一回,直接花钱买了一批砖和水泥等等建材,由着部队自己出人盖栋随军家属楼。
砖和水泥什么的走的都是出厂价,盖楼的人工费什么的由部队自己承担。所以这栋随军家属楼并没花多少钱。
部队那么多人,什么工种的都有,每天抽几个班的小战士过去干上一天活,连训练都省了。
相较于这栋省钱省心的家属楼,云团团给舒宝在沪上和广东盖的那两栋楼才叫劳心劳力呢。
好在小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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