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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则运顿时明白她的意思,立即道,“是。杨别驾的有两匹马,一名飓风一名卷云,飓风性烈擅疾驰,卷云性子温和,会听令,会识路。案发当夜,杨别驾骑的正是卷云。大人的意思是,有人特地把马牵走?”
那就是熟人作案。
“有这种可能。你们勘察过死亡地点,确定那个巷子是第一案发现场?”
“确定。当夜的雨并不是很大,会冲刷一些血迹,但杨别驾被划开咽喉和颈部血脉,会喷洒出大量鲜血,若在别处死亡之后被转移,不仅会沿途留下痕迹,也不可能在抛尸地点再次形成大量喷溅状的血迹。”
崔凝点头,又问,“那如果是有人在别处用药迷晕他,然后带到此处动手呢?”
众人神色微凛——确实极有这种可能!
“是了!”陈则运目光发亮,“卷云这匹马有几个特点,一是认生,若是生人去牵,它绝不会跟着走;二是不乱跑,如若松开缰绳,它会停留在原地等候。一开始我们猜测它是被小厮牵走,或者是自己走远,毕竟没有人知道它会原地呆多久。”
“有人听见惊马的声音吗?若是有人直接于马上击杀杨别驾,卷云不会惊走?”崔凝记得马匹受惊之后是很疯的,声音绝对不小。
有时候,动物对危险的警觉程度远胜于人。
“附近的居民都不曾听到过什么。”陈则运见她皱眉,便继续解释道,“衙门附近民宅本就少,有也是深宅大院,半夜在宅院里也不一定能听见动静。”
第262章 卷云(2)
“那各府门房总不可能都睡得如此沉吧?既然杨别驾骑马路过,马蹄声总会有的,若是当时他骑在马上,凶手突然冲上来抹了他的脖子,马匹必定会受惊,怎么可能悄无声息?再者,就算凶手武功极高,形如鬼魅,卷云根本没有察觉到有人接近,主人便被人抹了脖子,那马上定然会有血迹。”
崔凝看向陈则运,目光询问。
他道,“马上并无血迹。”
马的鬃毛比石板容要易留住血迹,更何况那夜雨势并不大,如果当时杨别驾在马上,甚至是站在附近,马身上都不可能干干净净。
“那我们暂且认为他是下马之后被害。以目前种种线索看来,杨别驾更像是深夜骑马去了别处,做了某些事情抑或见了某人。他到地方之后,下了马,有可能是个高手从背后突袭药晕了他,也有可能他见到了一个熟人,而且是他相对比较信任的人,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人弄晕。然后凶手将他转移到这条路上,痛下杀手。所以我们现在得弄明白几几点:第一,杨别驾在深夜雨天骑马绕到官衙二里外,究竟是去了何处,见了何人。第二,小厮从案发当晚到死亡,这段时间在哪里?第三,刀长一尺,并不是寻常武器尺寸,看看能不能从凶器入手,查出凶手身份,或者缩小搜查范围。”
“至于如何查找杨别驾雨夜去了何处,我想,确认卷云服从命令的程度,应该会有所帮助。我们找个卷云熟悉的人,把它放在一处,看看在没有命令的情况下,它会在原地待命多久。倘若它会一直侯在原处,我们能确认很多事情。”
“当然,我们也得做另外一种猜测,就是杨别驾确实是在回家路上被人刺杀。”
目前是两种设想,一是,当时杨别驾在驱马回家的路上遇见什么事情,又或者遇见了一个认识的人,使得他不得不下马,然后毫无防备的被人杀害。如果卷云没有命令绝不会独自走开,那么定是有人故意牵走它。这个人能够对卷云下命令,定是熟人。二是,他有目的性的骑马去了某处,或者见了某人,然后在那里被人弄晕,然后转移到衙门这条路上杀死。那么,卷云所在地方便极有可能是第一案发现场,也许能够在那里寻到与凶手有关的线索。
崔凝道,“不管是哪一种猜测,了解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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