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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油,香菇并不多,几乎都是肉馅,陆时郁曾经觉得,嵩水县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当地的各种小吃,确实可以说随便挑一家店都会让人赞不绝口。

那天的面也是。

今天的饼也是。

饼在回家的路上吃完了。

陆时郁问崇野还饿不饿,崇野揉揉肚子,很诚实地点了点头。

陆时郁放下书包去换衣服,“在客厅等着。”

崇野跟上去,“哥,有没有什么我能帮忙的?”

陆时郁看他这腿脚,刚刚又买饼又去学校都不知道走了多久。

“不用,等着就行。”

“那好吧。”

崇野没有去客厅,靠在厨房的门框上,看着陆时郁洗菜摘菜。

“豆角吗?”

“对,现在正是吃豆角的时候。”

陆时郁切了半个小南瓜还有很多肉放进去,崇野太瘦了,得多吃肉。

他做饭动作很麻利,因为的确是做了很多年的饭了,以前有外婆,和外婆一起,现在没有外婆了,每天都要自己做上两顿饭。

厨艺也一点一点进步了。

崇野很快闻到香味,他用力吸吸鼻子,“太香了,哥,你真厉害。”

崇野其实还有没说完的半句话,他想说陆时郁真厉害,不像他,做什么都……一言难尽,从小就一个人生活,愣是一点也没学会做饭。

他爸妈在他十岁的时候就丢下他去外地打工,后来听说他们离婚了,再后来又听说他们各自再婚,崇野都是从街坊邻居嘴里听见的,他爸他妈把他扔在那个三十来平的小房子里,走了就没有再回来看过他。

别说看了,问都不问。

他吃百家饭长大,小时候乖一点,还挺招人喜欢,大人们看他可怜,都愿意叫他吃顿饭。

直到有一天,他太馋了,去偷点心铺摆在外面的酥饼,被老板抓个正着,老板要揍他,他抱着头躲。

碰见了路过的冯正才。

那年崇野十二岁,但是长得要比同龄人凶得多,倒像是十六七岁。

冯正才让他帮忙要债,给他饭吃,给他钱花。

他起初以为冯正才是个好人,后来长大了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也就不再真心愿意帮冯正才干活了。

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他逐渐脱离冯正才的管制,冯正才说他是个狼崽子,养不熟,只要不犯错,随他去了,若不是看出他故意帮着小姑娘不还钱,也不会让人收拾他。

不过也是因为冯正才,崇野成为了混混里面的头子,比他大的也听他的话。

因为他没有牵挂,下手最狠。

为什么没有牵挂?

十五岁的时候他听说他妈妈又怀孕了,不过生孩子的时候已经是高龄产妇,大出血走了,同一年,他爸喝醉酒开车翻进了沟里,也是当场毙命。

接连听到这两个消息的时候,崇野竟然觉得有点可笑。

他对爸妈没什么感情,毕竟他是被抛弃的孩子,只是觉得这两个人死得怪巧的。

对于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他的亲人这一点他接受良好,也不怕哪天打架把自己打死。

但是他有原则的,他虽然成为了别人口中的“混混”,不像小时候那么讨喜,但他不随意挑事,而且只打坏人。

所以他也算半个好人吧。

他没爸没妈,自己生活正常,可是陆时郁为什么是自己呢?他的爸爸妈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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