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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我们先去你朋友的派对,他的我抽空过去一趟。”
“还行。”洛泱冷着脸勉为其难地同意。
简裴杉放松身体,侧脸贴在他胸膛,今天动脑子很累,洛泱身上干净清爽气息很舒服,闻着让他感觉到放松。
好喜欢。
周六这天,洛泱开车来接简裴杉,他穿的休闲松弛,简裴杉也就毛衣套着羊绒大衣,一切以舒适为主。
俩个人就这么到了皇家剧院的三层,一座不起眼的私人住宅,颇有大隐隐于市的味道。
林旅没见过简裴杉,只知道洛泱微信里有个“流浪小狗”,几句话就把洛泱从布莱德叫回了紫藤市,魅力不是一般地强。
打简裴杉一进门,他确信无疑,这个人肯定是“流浪小狗”。
只有长着这张脸,才能让洛泱把卧室里那副弗朗西斯科·戈雅的《未命名的抽象之美》当做开业礼物送给他。
那幅画是大师弗朗西斯科·戈雅唯一未面世的作品,林旅也不知道值多少钱,不过他在拍卖会见过戈雅其他的画,以1400万美金落锤成交,那副《未命名的抽象之美》只高不低。
这才是真正的千金博美人一笑。
林旅有些日子没见到洛泱,还没来得及上去,乌压压的人群一下子迎上去,一个个热情洋溢地给这位洛家的贵公子以及他的朋友打招呼。
洛泱从善如流地应付一圈,握着简裴杉的手带到了露台的休息区,低矮舒适沙发独自坐着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周围一个人都没有。
男人长得有点混血感,尖锐的鼻子有种天生刻薄,眼睛炯炯有神,见到洛泱,他主动举起手里的酒杯示意,“洛泱,好久不见。”
简裴杉坐在对面的沙发,若有所思地看着男人,觉得有点眼熟。
洛泱拍了他背后,淡定地介绍:“我的伴侣,简裴杉。”
“艾洛克,我的朋友,是个画家。”
听到这个名字,简裴杉想起来了,难怪觉得长得眼熟,小时候学画画,老师给的临摹作业大部分都是这位艾洛克,他的照片就挂在紫藤市大学美院的教室,照片比现在更年轻,作为当世还活着的人,足以证明艾洛克不凡的成就。
他站起来轻快地伸出手,“艾洛克先生,我很喜欢你的画。”
艾洛克站起来和他握握手,丝毫不惊讶简裴杉的落落大方,这可是洛泱的伴侣,谦逊笑着说:“我也很喜欢你的画。”
洛泱摁着简裴杉的肩膀,压回沙发里坐下,“我给他看过你的《宇宙》。”
简裴杉侧过头看他,“你都没告诉我是你拍下了我的画。”
“现在不是告诉你了么?”洛泱说得很坦然。
简裴杉瞟他一眼,桌子底下踩住他的鞋碾一脚。
洛泱笑得半仰在沙发上,“我的错,抱歉。”
艾洛克讶然挑起眉,轻咳嗽几声说:“小简先生,伦敦白立方画廊的主人是我的朋友,相比较起纽约的盖戈斯连,我更喜欢英国人,他们更懂艺术,也更有趣一点。”
简裴杉听得似懂非懂。
洛泱伸手揽住他的肩膀,凑到他耳边低声说:“他很欣赏你,如果你愿意,他可以推荐你到白立方开画展。”
当代一个画家想要最快时间成名,除了精进创作之外,还需要更高层的社交圈,结识知名艺术家、评论家与收藏家,只有获得圈内人的赏识,才能画价倍增,成为知名画家。
而最快速获得这些人赏识的办法,就是在世界最高端的画廊开画展。
简裴杉知道这一点,压低声问:“他是不是欠你人情?”
“是他喜欢你的画。”洛泱淡然地说,像艾洛克这样国际知名的画家,砸自己招牌的事绝对不会干。
可他没有说的是,能认识艾洛克,并且让艾洛克欣赏名不经传画家的作品,这不是单单有钱就能做到的事情。
与艾洛克聊了一会,洛泱带着简裴杉来见林旅,某种意义上,林旅是他们俩的“红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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