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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了,阿弃读书万卷,从小就是在故事堆里泡大的,更别提他娘是个编书卖书的。
阿弃在海边燃起篝火,给孩子们讲《芙蓉城志异》,不多时,第一个路过的大人坐下了,又过了一会儿,三四个无所事事的海盗也坐下了。第一个故事还没讲到一半,他就被里三层外三层围了起来,几乎半个远岛的人都来听他讲故事了。沿海与内地的差异,长期与正常世界的隔绝,岛上娱乐活动的匮乏,都让他们对阿弃的故事痴迷不已。
林振玉看着人群中央的阿弃,一句一句跟着翻译,若一时慢了,或者声音小了,就会收到无数的嘘声,还有满脸刀疤的海盗捏着碗大的拳头要教训他。每当此时,阿弃都会出声制止人群的骚动,他声音虽稚嫩,但只要一发言,人们就会乖乖听着他说话。
他不得不感慨,阿弃真是天生的话术高手,高明的领导者,绝对的人群中心。
孩子们围着阿弃写的字,眼睛瞪得铜铃一般,像是要把那个字刻进脑海里。他们的父母都说了,仙童这是在挑选弟子,只要机
灵点,学得越快,就越有可能被仙童收为弟子,传授仙术!
仙术人人都想学,长生不老更是人人梦寐以求的。
孩子们流出了哈喇子。
阿弃看着他们笔下的字,嘴角微扯,哭笑不得,其实也不能怪他们基础差,这里的孩子就像野人一般,打出生起,就没见过笔墨纸砚,满岛乱跑,偶尔能跟着父母出船,回一次泉州府,都能夸耀好几年。
他耐着性子,重新教了几遍,直到确定所有人都学会了,才开始教下一个字。
远处灌木丛里的小麻雀又一次爬了出来,一边伸长了脖子看他写字,一边拿着树枝模仿。
“林大哥,悄悄问一下,小麻雀是谁家的孩子。”阿弃低声对林振玉说。
“这孩子有鬼?”
“不是,就觉得他很聪明,以后可能派得上用场。”
林振玉便拉了两个老实孩子来问,才知道小麻雀原来和他们一样,也是被拐来的,不过他被拐的时候还在襁褓之中,与他阿娘一起被拐上了岛。他阿娘生得好看,被个小头领看上了,想带她回家做娘子,他阿娘为了保全他,就说,要想得到她的人,就得连小麻雀一起接纳,不然她就跳海自尽。
就这样,小麻雀活了下来,不过也是吃不饱穿不暖,他阿娘为那小头领又生了两个儿子,他在家里的地位就更低下了,每天洗衣做饭、打鱼晒网,包揽所有家务,还要被两个调皮的弟弟欺负。小麻雀也不是不会说话,只是挨的打多了,不敢吱声,每天见了人就跑,大家为了嘲笑他,就把他叫做“小麻雀”。其实他本来也没有名字,因为他阿娘怕丈夫嫌弃,把他赶出家门,从来不敢亲近他,连个名字都不敢给他取。
阿弃皱着眉,看着那个看似七八岁实则已经十二岁了的少年,矮小瘦弱,晒得漆黑,像只没毛的猴子。
不一会儿,远处就跌跌撞撞地走来一个中年男人,骂骂咧咧的:“你个死麻雀!狗东西!又跑到哪里去了?!想把你老子饿死啊!”
小麻雀听见他的声音,抖如筛糠,甚至不敢往灌木丛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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