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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立法,宽简刑罚,使律法减轻了残酷和野蛮性,在华夏法治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为后世的律法提供范本。
《开皇律》将原来的宫刑、车裂、枭首等一些严酷的刑罚全部废除,并设铭文规定不再使用灭族刑。这些修改前朝酷刑后的刑法获得了民众的支持,经过有效的引导,百姓也越来越安居乐业,社会也随之稳定下来。这部法律体系对于统一全国、巩固隋朝政权、推进社会变革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开皇律》中的死刑复奏制度一直沿用到今天,即现代的最高法院复核死刑。
进行政治改革:废除以门第取士的九品中正制,首创三省六部制,经过历代改良和完善,最终形成。开创了华夏封建社会政治体制的新阶段。
简化地方官制:南北朝以来,由于郡县设置过多,形成了民少官多,冗官冗费的局面。开皇三年,隋文帝将州、郡、县改成州、县儿级制,州设刺史,县设县令。
提出“科举制”,但有种多重原因,隋文帝在位时并未正式施行。
文化领域:包括停止风俗礼仪文化的鲜卑化,不允许亲属“内乱”,重新汉化。坚决采取屠杀残余胡人,禁胡语、胡俗、胡姓以及胡服等一些列措施以清除残留在华夏大地上的胡人特征,用意根除后患。
恢复汉姓,意味着汉化的主流终究战胜了鲜卑化的逆流,汉人终于成功躲过了胡化的危机!这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有力地捍卫了汉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经济领域:变革税制,采用阶梯税制、多次减税,取消盛行已久的盐酒国家专卖制度,让利于民;于是人民生活安稳,天下富足。
隋文帝还统一了南北的度量衡和货币。
军事领域:隋文帝改革了府兵制。府兵除了拥有军籍之外,还需要编入州县户籍,跟农民一样生产劳作,即平时生产,战时打仗。这种“寓兵于农”的思想大大解放了生产力,也加强了中央对兵员的控制。
农业民生领域:清算户口,量定民籍,继续实行均田制,按人口分配土地。采用丞相高颎的“输籍之法”,进一步完善户籍制度,避免了士族大家隐匿人口和逃避赋税。
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大规模的“刮户运动”,“大索貌阅”。对于一般农民,则鼓励农桑,采取轻徭薄赋的政策,对于贵族兼并土地的行为则给予打击,以保证农民的正常生产。当时的土地兼并得到有效遏制,贫富差距缩小,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
《开皇律》还规定了土地的私有制,保护了农民的权益,推动了农业的发展,提高了农民劳动生产的积极性。
设置粮仓:隋文帝时的粮仓可分为官仓和义仓。官仓官仓的粮储,用以供养军公人员。隋文帝设置官仓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关东漕运的效率;据唐人的估计,文帝末年所有粮仓所存的食粮,可供政府五六十年之用。而义仓又被称为社仓,设立于乡间,其储粮由人民捐纳,以备饥荒时赈济灾民。义仓的设立,对人民的生活来说,自是一项积极有力的保障。
武功方面:
杨坚夺取北周政权,建立大隋,并且明确了下一步的战略目标:打破三国鼎立的局面,实现华夏统一。
而要完成这一目标,主要需完成两个小任务,一个是灭掉南陈,一个是制服突厥。
隋文帝在位期间,突厥猖狂习性,北周和北齐对待突厥相当暧昧。为了争取突厥的支持,他们采取了各种拉拢手段,比如和亲、纳贡等。
突厥对华夏反复剥削求索,突厥的佗钵可汗曾经哈哈大笑地对自己的手下说:我在南方有两个孝顺的儿子,又何必担心物资匮乏的问题呢?
580年,突厥佗钵可汗去世,其弟弟社图继位。当时突厥推行分封制,全国除了有大可汗之外,还有东面可汗、北面可汗、西面可汗三个小汗分别治理地方。其中东面可汗是汗国的储君。
等到沙钵略可汗上台后,又增加了三个小汗,突厥由此出现了七汗共治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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