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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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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对他来说太脆弱了,他们不比蚂蚁坚固多少。

大都会对他来说太柔软了,他总是给她添伤。

地球对他来说,太重要了,他深爱着这颗蓝色的星球,但他太害怕了,他怕自己动作太大,弄疼她。

而他似乎总是在伤害她。

克拉克想起了自己的偶像,那位出道多年的黑暗骑士,在深夜中潜行,执行正义之人,或许他们应该换换。克拉克想,超人才不是什么明日之子,他配不上这个称谓,大都会本就足够明媚。

而蝙蝠侠,在堪称绝望的哥谭中,给予人们新的希望,他是精神坐标,他是夜间明灯,他是照亮哥谭黑夜的一束光。

这么想着,克拉克终于开了口,“可能,因为我喜欢蝙蝠侠?”

作者有话说:

可恶,gay出现的频率太高了,快不认识这个词了

想起了万恶手书,gay or european

布鲁斯欣赏克拉克,但是表面上看起来不太待见他

布鲁斯不喜欢超人,但是表面看起来很喜欢超人

克拉克不喜欢布鲁斯,看起来也确实不太喜欢

克拉克喜欢蝙蝠侠,看起来也是真的喜欢

艾文是超人狂热粉,对蝙蝠侠说不上喜欢或讨厌

在网上偷了发疯文案,我要发疯了

想要评论,啊啊啊啊啊啊啊,想要营养液,呜呜呜呜呜(扭曲)(爬上星球日报的大楼嚎啕大哭)(给卢瑟的头发一拳)(扭曲地蠕动到蝙蝠家的厕所滚来滚去)(把祖国人创飞)(阴暗地爬行)(悲鸣)(去阿卡姆点火)(在丛林中荡漾)(又去给卢瑟的头发一拳)(把眼泪鼻涕抹到韦恩大楼的玻璃上)(蠕动)(创飞韦恩的卫星)(失去意识。。)

想要评论和营养液(嚎啕大哭)

想要人陪我玩!

第17章

当着自己的面表示喜欢蝙蝠侠?

这个记者的品味真是有够怪的。

蝙蝠侠对付哥谭那一群变态狂热粉就已经足够心累了好吗?百特曼很忙的,周一要送小丑去阿卡姆,周二去冰山餐厅揍企鹅,周三得去火烧稻草人,周四要和谜语人打哑谜,周五下水道来捞鲨鱼,周六大战变异植物女,周日随机挑选幸运帮派捣毁……

全年无休,忙得连轴转,蝙蝠侠真的没心情理会小粉丝了。

更何况这粉丝还是个经典大都会人。

“你为什么喜欢蝙蝠侠?”不行,布鲁斯觉得自己真的很想弄清这一点。

“为什么我不能喜欢他?”克拉克被问的有点懵,喜欢蝙蝠侠还需要理由吗?

“我是说,”布鲁斯嘲弄道:“他不过是个寄生在阴沟的可笑生物,这种家伙,有什么好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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