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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长得漂亮,看她年轻单纯的模样就知道涉世未深,被赵家保护的很好。

对比自己整日里背朝黄土面朝天的生活,那颗心仿佛就像是时时被蚂蚁啃噬一般,痛苦极了。

所以当赵天放流露出一丝丝想要留下周至的想法,赵霏霏根本就不可能同意这件事,因为她想要把周至毁了。

把她赶回乡下,吃不饱穿不暖,天天出去干活赚公分,被炙热的太阳烘烤着,相信过不了多久,她就会变得和自己一样黑黑瘦瘦。

几十年后的周至生活的重担压迫着她,想必眼睛里一点儿光彩也没有,变成了村子里常见的大嗓门叉腰的庸俗妇女。

只要想想,赵霏霏就感觉心里十分的畅快。

“周至,实话告诉你,你就死了这条心,家里是绝对不会让你留下来的。”

那头刘琴拍拍赵霏霏的手,然后冷眼看着周至,语气里全是冰冷和寒凉,完全没有昨天之前的那股子亲昵。

要是原主在世的话,想必肯定会接受不了,伤心过度的,但是她可不是原主周至。

上一辈子的她是一个孤儿,从孤儿院里长大,什么白眼、冷嘲热讽没有见识过,根本不会为了刘琴的骂骂咧咧感到伤心。

“那好,我走。”周至抿抿唇,声音冷冷的说道。

她本来也不是原主,当然不会明知道赵家有个重生的赵霏霏,并且对自己万般敌视的情况下,还想要死皮赖脸的留下来。

原主害怕去乡下,是她从小受宠,一个人去完全陌生的地方当然会害怕。

她可不一样,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是个不停漂泊的流浪孩子,到哪里生活不都一样嘛。都是没有亲人,没有家人的关怀。

再者说了,就算是她再怎么哀求,赵霏霏也不会让她留下的,毕竟书里原主就是被心不甘情不愿的赶回乡下的。

那么她既然知道了这个结果,又何必白白浪费表情,增添别人眼中的笑话呢?

周至话音刚落,赵霏霏闻言,顿时眼睛里闪过一丝得逞的笑意,哈哈,终于把这个碍眼的女人赶走了。

刘琴和赵霏霏两人很心急,听说周至愿意走,连一刻钟的时间都没有,赶忙收拾了几件破衣服,扔给了周至,就迅速的把她赶出了家门,生怕周至再赖在赵家不走。

抱着破旧衣服的周至,就这样身无分文的被赶出了赵家。

在周围邻居或唏嘘或怜悯或看热闹的目光中,慢慢的走出了纺织厂的家属院。

其实要不是害怕周围的邻居说三道四,刘琴都不准备把棉袄棉鞋给了周至,毕竟现在物资紧缺,攒点棉花也不容易。

周至身上的棉袄虽说有些破旧了,但是棉花是好棉花,就算拆了,也可以弹成新棉花,照样暖和的。

“以后你去哪里啊?”有那好奇的大妈,走过来八卦问道。

“我去哪里?”周至想了一圈,现如今自己似乎就只能照着原主的路子去乡下了。

“我去周家村生产大队,那里毕竟还有我的亲人。”

既然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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