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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的后代,兰达人活得亦如野外狼群一般。一位母亲可以有很多个孩子,每个孩子都有不一样的父亲——父亲不重要,孩子只跟随母亲生活。
兰达人居无定所,跟随母亲在草原上随处迁徙。
小鱼是不讨母亲喜欢的,他有七八个兄弟姐妹,成日围在母亲身边,母亲把关注和爱平均地分散到每一个人身上,除了他。他像是草原上多余的一条生命,母亲和兄弟姐妹们每天围做一团,吃饭睡觉,摔跤骑马,是真正的一家人。而他永远只能远远地跟在他们后方,吃他们吃完的饭,喝他们剩下的水,在家庭地界的最边缘处睡觉。因为害怕每次迁徙母亲都不告知他——然而事实也确实如此,所以他数年如一日地每天最早醒来,最晚睡去,害怕在某个清晨一睁眼,草原上就只剩自己孤身一人。
在遇到祝双衣以前,他没有名字。母亲甚至不给他取名字。
遭受这样的冷遇,不为其他,只因他是个弱者。草原的长风在兰达人身上根植出了一种天然的、适者生存的野性,他们秉持着狼族的生存法则:没有自保能力的弱者不配活着。
他不像草原上的孩子,更像中原的血脉:斯文、瘦弱、沉默寡言。这样的孩子在兰达是不受欢迎的。哪怕母亲,也不会对他多出一丝怜爱。他只会被盼望着早些死去。出生到现在,他连母亲的奶水是什么味道都不知道。
小鱼每天怯生生地跟在那个大家庭末端,非常有自知之明地与他们隔着很远的距离,分明和其他孩子一样流着母亲一半的血液,却活得却像个恬不知耻的外来者。
他不是没有自尊,而是离开了这个并不欢迎他的团体,他第二天就会被真正的狼群叼去。他只想活着。
可这一天还是到来了。
那天母亲告诉他要带他去中原,去壮阔的北方,那里有最繁华的飞绝城,他们一起看看中原的灯火与富贵。
母亲除了他谁也没带。这是他第一次不用担惊受怕一觉醒来会变得形单影只——母亲只有他一个孩子,又怎么会丢下他呢?
在他的认知里,母亲无论何时,都是有孩子跟在身边的。只是眼馋了那么久,这回终于轮到他与她寸步不离。
到了中原,他第一次与母亲如此亲昵。他们牵手在闹市里,脱下草原的衣服,母亲为他穿上中原人的小袍子,还给他买了串糖葫芦。那个夜晚美得像梦一样,让他初次体验到被人呵护的滋味。
他像个寻常的小孩子缠着母亲,在客栈里要母亲抱着才肯睡觉,那时他并不知道抛弃二字名为何意。
直到第二天被客栈伙计的敲门声吵醒,他在空空荡荡的床上睁眼,耳边是伙计叽叽喳喳但一个字都难以会意的中原话,他痴痴呆呆在被褥上寻找母亲的痕迹,最后被拎起来扔到了客栈外的大街上。
那一年,他四岁。
那条街如飞绝城每一条街般十年如一日的热闹,是这座城中数百条街道里最普通的一处。
他站在这条无名街巷里望着昨日来路的方向,第一次嚎啕大哭起来。
他没有去找母亲,这样的场景过去在他脑中演练了无数次,只是背景从空旷的草原变成了繁华的中原。
可有什么不一样呢?他被放弃了。
长达三年的流浪生活就此开始。
他在数不清的战乱与一次次死里逃生中活成了一只瘦弱却凶猛的小狼。
最后一次他被一支从天而降的飞箭射中胸腔,昏迷在一条水沟里。大概是真的死了吧,所以再醒,活的是第二条命,从一开始就有人捧着饭喂,守在床边,事事以他为先,每晚抱着他睡。
只是有些毛病改不过来,比如不太会笑,不会喊出亲昵的称呼,说不出好听的话。姑且把这些当做第一条命留下的后遗症,好在捡他的那个人并不会因此认为他不配生存。
“我哪都找了,你不在。”小鱼低着眼睛,快把衣角拧成麻花,“你不要我了。”
小鱼心想,自己不被要是正常的,他总是被丢弃的那一个。可是醉雕呢?祝双衣连醉雕也不要了吗?
接着祝双衣就回来了。
他抬起被泪水打湿成一片的眼睫毛,试试探探看了祝双衣一眼:“你是不是回来找醉雕的?”
“啊?”祝双衣听得没头没脑,“这都哪跟哪啊?”
他把小鱼搂进自己胸前拍拍背:“我怎么会不要你呢?我不要醉雕也不会不要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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