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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尽头的房门,主卧的卫生间门虚虚掩着,还有一点微弱的光源从门缝里透出来。

只剩百分之一电量的手机尽职尽责的履行着使命,握着它的手细若无骨,纤长优雅,有气无力的搭在马桶边沿,修剪整齐的指尖半松半握,柔软细嫩的指腹被滚烫的手机后盖捂着,摸起来的温度刚刚好。

沈琼靠着浴缸睡在地上,四仰八叉的敞着两条腿,西装外套甩在浴缸里,贴身的衬衫的领口和前襟湿乎乎的粘在身上,一半是洗脸的水,一半是他自己吐出来的酒。

下身剪裁妥帖的西裤皱得更厉害,向上堆簇的裤脚不再遮盖主人的足踝,脱了一半的袜子停留在脚背上,将线条姣好的足弓装饰得半遮半掩,晃得人心尖发痒。

沈琼从来都不喜欢喝酒,小十年前,黑桃A刚流行起来那会,有多少人在场子里排队开酒请他赏光,他抱着冰可乐理都不理,后来纯粹是冲着江牧之,他才勉强学会了吃羊肉串喝啤酒。

可惜,人活在世总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自打江牧之两眼一闭,沈琼就基本没在十二点之前下过酒桌。

江牧之活着,江氏是站在风口上激流勇进的潜力股,江牧之死了,沈琼就是孙子中的孙子。

收复人心要喝、谈生意拉客户要喝、搞定黑道白道两边人情关系还要喝,沈琼最狠的时候一天跑七个场,从早上十点喝到第二天天亮,酒尽人散之后瘫在酒店楼梯间给江驰打电话,让人家翘掉早课接他到医院洗胃。

除了江驰,沈琼没留身边人。

环伺眈眈的豺狼太多了,沈琼知道自己的年纪和阅历都不够,尤其是在栽过跟头之后,他索性把自己变成了彻彻底底的孤家寡人,为得就是一劳永逸,排除隐患。

——毕竟江家人都知道他跟江牧之那点事,他甚至亲眼瞅见过上一个给他当秘书的小年轻抱着手机偷偷搜索“有关被男老板潜规则的二三事” 。

于是,秉承着放过他人珍爱自己的原则,从几年前开始,伺候沈琼烂醉、呕吐、蹬腿、咬人等种种破事的人选,便只有小江同学一个。

这个习惯一直延续至今,哪怕如今的小江同学已经成为了正在职业联赛里冉冉升起的一颗电竞新星,他也依旧会在比赛日结束之后用最快的速度请假回家。

大概是这几年透支得太凶,沈琼的酒品越来越好,基本是醉完就吐、吐完就睡、睡醒接着吐、吐完接着睡,如是几番循环,等到胃里清干净了,他就基本老实了。

江驰到家的时候,沈琼刚好把心肝脾胃吐了个利索,江驰一抱他就觉出来他小腹已经凹进去了,肚子里一点东西没剩。

醉酒呕吐也是需要技巧的,吐得越干净,第二天遭罪遭得越少,千锤百炼出的非常规特长让沈琼睡得醉生梦死天昏地暗,丝毫不知道江驰正蹲在卫生间里给他收拾残局。

太阳爬过院墙,早早照进正南向的卧室,沈琼抱着枕头翻了个身,他睡觉不老实,东扭西歪像极了小猪拱人,窄瘦的腰身透过掀起的睡袍下摆露出大半,苍白单薄的皮肉顺延向下,还算合格的臀肉将薄毯撑出一个轮廓,不算圆润、不算翘挺,这要是让十年前的他看到,非得发出一声贱到骨子里的嘲笑。

沈琼的漂亮是天生的,他纯粹是女娲造人的毕设作品,腰细腿长,肤白貌美,江牧之一个铁打的直男一见他就挪不动步,他俩刚认识那会,江牧之就差把两颗眼珠子挖出来再拿强力胶黏在他脸上。

美人在骨不在皮,沈琼是骨美皮更美,男女混相,刚柔并存,从头发到脚尖,没有一处是白给的。

他跟江牧之的第一次,大风大浪里闯过来的江牧之愣是捧着他的脸看了大半个晚上,边看边硬、边硬边乐、边乐边看,跟十五六岁第一次拉对象手的小屁孩一样,连正事都不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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