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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奔着马翰臣的。
“马翰臣不过是个名头罢了,找他做什么?”军师范格不解。
众人陷入沉思,李光耀看向公孙猛,“你对临川侯此举有何看法?”
公孙猛缓缓道:“属下跟随临川侯多年,深知其心思缜密,此番前往郊外必有所图,但属下不敢妄言。不如由属下带兵试试他,探探虚实。”
“也好。你要多少人?”
公孙猛道:“临川侯并无武功在身,既然身边有中军十人护卫,那属下带十五人足矣。”
只为临川侯和马翰臣,的确不该费太多兵力。李光耀见他要得不多,便答应了。
公孙猛遂带上一只信鸽,和十五名军士上路。这些军士虽归属于他手下,但从别处听过他不少流言,不怎么搭理他。他也不管,只要人还跟着他,旁的事都随便。
队伍走进一片密林,公孙猛忽然命众人原地休息。
接着,他主动从溪水里叉了几条鱼,生火烤熟,再亲手替众人解下佩剑,把鱼分给他们。
身为参将却给普通军士卖力,这举动让大家很是受用。有人不禁问:“公孙,你当初哄得吴江那么喜欢你,靠的就是这一手?”
另一人笑,“怎么可能?是这副皮相和床上功夫吧?”
众军士放肆谈笑,反正被嘲讽的人从不因此责怪他们。
可这次,公孙猛却忽然冷了脸,肃声问那率先发话之人:“你方才叫本官什么?”
对方一怔,随即不屑道:“一个婊子罢了,怎么,我们还得尊称您一声公孙参将?”
话音才落,竟有一柄剑刷的一下捅穿他胸膛,直刺心口,一击毙命。
“出言不敬,侮辱长官,按军法,当死。”
字字坚实凌厉,此时的公孙猛突然不再是卑微是侍奴,终于成为勇武的将官。
他说着拔剑再刺,一剑结果一个,不少人尚未反应过来就倒下。其余军士赶忙去找自己的剑,过程中又被捅死几个。最后与他缠斗的还有五六名军士,他的武功终归不能以一敌十,攻击对方的同时,难免身中数剑,且伤在要害。
待他斩下最后一人的头颅,自己亦已遍体鳞伤,鲜血染红了铠甲与眼睫,他眼前阵阵发黑。
公孙猛用最后的力气,踉跄着扑上自己的马背,从佩袋中抓出信鸽,取下衣里事先写好的两封信件之一,绑在它腿上。而另一封,则继续揣在怀里。
做完这些,他终于力竭,不受控制地跪倒在地。
远处一队人马听见混战,匆忙于林口躲藏,为首那颀长身影令公孙猛瞳孔一紧。
朝思暮想之人,尽管数月未见,仅靠轮廓也足以认出。
沾血的唇角上扬,公孙猛慢慢笑开。他笑得如此笨拙,又如此纯真;如此凄凉,又如此明朗。在满是鲜血的粗犷面容上,不合时宜地绽开。
他就这么笑着,遍身的力气渐渐流失,到底还是倒下了。阖目前的最后一刻,他仍用模糊的视线,痴痴望着远处的身形。
——这世上怎么会有临川侯这样,看一眼就能记一生的人呢?
俯身砸向地面的同时,信鸽从他怀里飞出,直奔秦城而去。
鸟腿的信里用血写着:临川侯有数千暗卫。
而公孙猛身上那封则是:尸身送往平疏堂。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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