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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侯爷不吃黄豆,是怕纪郎受不住,尽管斯人已去,习惯亦未改变。
“……吾饮酒不及君,愿醉倒君前,任君处置。”
原来侯爷嫌他酒量不好,不是因为自己能喝,而是因为纪郎。
“……君彻夜点灯,欲赏吾动情之态,吾羞甚,不敢张目。再会之夜,君必口述所见所行,吾耳闻如见,不至疲软也。”
原来侯爷喜欢床上开灯,是纪郎的要求。而做一件说一句,是侯爷没来得及和纪郎试过的玩法。
原来他穿青绿衣裳,在侯爷面前努力笑出来,努力饮酒,学吹陶笛,不吃黄豆……都是为了更像纪郎。
——更像那个侯爷深藏心底、念念不忘之人。
字迹在眼前扭曲,少年的脑海一片空白,他跪倒在地,碎瓷片扎进膝盖,浑然不觉。
指尖颤抖得不听使唤,季允索性挥动手臂,扫开整摞纸张。
下头的书信字迹较新,却更为潦草。
“自君一去,吾不敢计日,思念难捱,遂往后院。群侍出入不知疲倦,吾耳目发肤愈娱,而心愈痛。后院无不类君,而无一类君也。”
“吾新得季郎,容仪类君甚矣。吾令其随侍,每疑君在侧。然其少时凄苦,性情阴骘,虽衣绿吹笛,终非君矣。”
“……恐今生无纪郎,吾拥季郎聊以代君,君竟许乎?”
季允静静跪坐,读到最后,下唇被牙齿咬出血迹。
他好像看见侯爷一脸餍足地离开后院,眼底却凝结了挥之不去的悲伤。临川侯半醉着跌入这间内室,衣衫半敞,挥墨写就一封思念纪郎的书信。
而此时一无所知的季允,在无心阁做好了饭烧热了水,等着心爱之人归来。
可季允再体贴周到,再会吹陶笛能喝酒,也永远无法替代纪垂碧在侯爷心中的位置。
所谓三生三世的许诺,他季允捧在心间细细呵护的情意,无非一个失去挚爱,一个甘为替身,彼此凑合罢了。
而他愚蠢如斯,曾相信过一切。
季允双目泛红,手指发狠揉搓着信纸,直到他们褶皱不堪,墨迹被汗水洇开,染黑了手心,才囫囵抓起,猛地按在灯上。
一舌火苗舔住纸张,大口吞噬起来。
字纸化为焦灰,如同他小心珍藏的过往。
……
程放鹤拥着厚厚的斗篷坐在廊下,偶尔有雪粒飘过来沾住斗篷上,渐渐积了薄薄一层。
隔着窗纸,他看不清内室的情形,只听见“咣当”“哗啦”声,知道盒子被打翻了。
他留出一些时间给季允看信,在脑海中“让季允发现白月光”这个任务步骤上打勾,直到大簇火苗亮起来,才慢吞吞起身。
下一步是跟季允摊牌,使他彻底死心。
程放鹤有点抗拒这个步骤,不想面对发怒的反派。其实他过去好几个世界都有类似的场景,他本该早就习惯,可一想到对方换成了季允,总觉得怪别扭的。
他安慰自己,他现在是临川侯,季允只是他的随从,又能把他怎么样?最多骂一骂哭一哭,他保持冷漠就是了。
就算用力过猛,黑化进度提前,季允真一刀捅了他也算完成任务。况且书房里也没刀,最多有把剪刀,都不记得放哪了,季允还能把他按进酒缸里闷死么?
想到死,想到死后可以回家,程放鹤无声地笑了。
他拢着斗篷起身,吩咐候在一旁的公孙猛:“在外头等一刻钟,屋里无论出什么动静都别管,一刻钟后进去送信。”
“是。”
程放鹤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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