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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的横杠,头粗尾细,瞧着像是……筷、筷子?

沈舒抽了抽嘴角,心说自己没往食盒里放筷子吗,回到灶房往食盒里一看,竟然真的没有放筷子。

沈舒嘴角抽得更狠了,甚至有点无语,因为他想到一件很重要的事——

他今天给顾怀瑾送饭放筷子了没有?

山洞里,顾怀瑾目光沉凝着沈舒今日送来的韭菜馎饦,陷入思忖,这该怎么用手抓着吃呢?

*

又给顾怀瑾送了几日饭,这一送就送到了初一,沈舒还惦记着菌菇酱的事,想着刘敬和今日当要回来,却不想足足等了他一天也不见人归。

他哪知刘敬和带着野香菇酱去到县里,很快便在私塾了引起了一场风波,起先是因为刘敬和不与同窗好友一块去外头吃饭了,惹来富家子弟周公子的嘲笑。

“刘敬和,你那个便宜未婚夫怎么不给钱花了?这几日连饭都吃不起,过几日该不会连学都上不起了吧?”

周公子出身县里大户,家里的丝绸庄开到了邻近好几个县,他一向出手阔绰,自觉优越,不想刘敬和一个偏远山村出来的农家子,竟也依靠着未婚夫的供给,和他进入到了同一家私塾,更是和另外一批平民学子打作一团,混得风生水起。

周公子一向瞧不起低等人,农家子毫无疑问就是他眼里的最低等,是以他每每见到刘敬和都看不顺眼,轻则奚落嘲笑,重则暗下狠手,因为事情做得隐秘,刘敬和也没法告到老师那里去。

刘敬和故作骄矜的斜了他一眼,不屑冷哼的从书袋里掏出小个陶罐,驳道:“谁说我吃不起饭,不过是外头的饭菜尔尔,吃腻了换换口味罢了,我那贴心的内子与我做了肉酱,拌着米饭岂是你在外随意弄些东西果腹可比的?”

刘敬和的同窗好友还没听刘敬和提起这肉酱过,不由目露疑惑:“知诚兄,你什么时候带了这肉酱来,怎么没让我们也尝一尝?”

知诚是刘敬和的表字,他摇首惭愧道:“居安兄,如此不入流的乡野之物我岂敢献给你吃,不过自个儿解解馋罢了。”

李居安心道也是,人家未婚夫做的东西,他想自个儿留着吃也是人之常情,哪里有必要与他说上一声。

只是,当刘敬和特意将那陶罐的罐盖打开,一股奇特的香味席卷整个后舍,本想骂刘敬和一声“穷狗”就走的周公子突然顿足,直勾勾的盯着刘敬和手里的玩意儿。

周公子自问周家是为县里的土霸王,而他可作清河县的县太子,什么好玩的没玩过,什么好吃的没吃过,从京都传过来的流行他都是得的第一手,可他却闻不出刘敬和陶罐里的肉酱究竟是用什么肉做的,居然香到如此地步,与他之前所接触的所有肉食都不一样……

李居安亦问:“知诚兄,你这肉酱仿佛有些特别?”

刘敬和闻了闻,仍是装得淡定:“是么,想必是内子手艺好吧。”

这时,周公子忍耐不住好奇,恶声恶气的唤了刘敬和一声:“喂,姓刘的,将你这肉酱分一些与我尝尝。”

虽无缘由,底气倒是端得颇足。

刘敬和故意施以讽笑:“周公子,你可是富贵出身,哪儿吃得惯我这粗鄙之物,不给。”

“你……”周公子面上极为恼火,只道这刘敬和不知好歹,给脸不要,他还不吃了呢,他招呼了身后的好友们一声,“我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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