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53(1 / 2)
”孙总工接话。
“你确定跟咱们的一模一样,而不是跟万燕的一模一样?”狄思科问。
“对,跟咱们腾飞的一模一样。”
“外形和噪声整形技术也一样?”狄思科再次确认。
“外形有所调整,只是按钮位置和颜色不同,噪声整形技术一模一样。”
这也很好理解,人家既然要模仿,当然要模仿最先进的产品。
腾飞的VCD影碟机虽然也是照搬万燕的,但在声音处理方面要优于万燕。
狄思科问:“噪声整形技术,咱们可是申请了专利的,他们没得到咱们的授权吧?”
授权是不可能授权的,这项技术是他们的独家优势。
有了独家专利,可以通过高价位让资金快速回笼。
汪大海摊手说:“没办法,国内的专利保护就是个摆设,能起到的保护作用非常有限。即使咱申请了专利,人家想用照样能随便用。”
他对申请专利这事一直就不怎么看好。
申请了专利以后,每年都要交一笔不菲的年费。
而且什么保护作用也起不到,大多数侵权案件都要走法律程序。
而打官司是个费时费力费钱的过程,很多专利权人怕麻烦,最终只能选择算了。
不过,狄思科显然不是怕麻烦的人,拍板道:“先给‘乐优’发函,责令他们立即停止侵权,如果没有效果,咱们直接走法律程序,起诉他们!”
孙总工对这件事也不怎么看好,犹豫道:“走法律程序,有可能会拖上一年半载的,即使咱们告赢了,乐优那边也不受影响,这段时间不影响他们卖货,顶多是判决结果下来以后,给咱们赔一笔侵权费。”
有这个时间,不如放在生产研发上。
实际上,使用腾飞噪声整形技术的企业不只乐优一家。
他们要是把人家挨个告一遍,那法务成本也太高了。
狄思科却并没有他们的担忧,“打官司虽然耗时间,但咱们至少能得到一些经济赔偿。咱们找几个已经做大的侵权品牌,有针对性地打上几场官司,也能提高咱们腾飞品牌和腾飞VCD影碟机的知名度,你们就把打官司当成做广告吧!”
众人:“……”
要是换个思路想的话,好像也不是不行。
“打官司的事,你们就不要操心了,搞好研发和生产销售工作就是大功一件。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我近期会为腾飞安排一名法律顾问。”
狄思科亲自接手了专利侵权案,正式向那些侵犯了腾飞专利权的企业发出停止侵权通知。
六家企业,只有一家停止使用腾飞的噪声整形技术。
剩下的五家依然我行我素,该生产生产,该卖货卖货,完全不受影响。
于是,腾飞直接向以乐优为首的五家企业提起了诉讼,并在本地日报上发表了捍卫知识产权决心的文章。
这篇报道像是一个开战的信号,乐优很快也在广东的本地报纸上予以回击。
大致意思就是,VCD影碟机的发明者是万燕,你们腾飞也是个抄袭者,居然还有脸跳出来告其他人侵权!
而狄思科则继续在本地报纸上隔空回击——
如果万燕申请了专利,腾飞会在取得万燕授权、支付专利费后生产VCD影碟机。
腾飞是国有企业,向来依照法律办事。
这次对乐优等五家企业提起的诉讼,并不是针对VCD影碟机的侵权诉讼,而是针对腾飞拥有专利权的噪声整形技术的诉讼。
希望乐优的经营者可以多读书,多了解法律,多去外面走走,哪怕是去镇上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