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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宝贝的跟什么似的,碰都不让他碰一下!
沈辞完全没将少年的委屈放在心上,眸光平和的望着被自己放到柜子里栩栩如生的兔子雕刻,雪白指尖流连在木板边缘,犹疑片刻,收回手,宽大的衣袍遮住指骨漂亮的线条,沈辞略微垂眸,说不出内心是个什么情绪。
喜欢……兔子吗?
他十三岁时,曾经在私塾里看到一只软绵可爱的兔子。
耳朵和他之前见到过的兔子不太一样。
软趴趴的耷拉着,耳尖是软绵的奶灰色,除了毛茸茸的垂耳,其他地方的绒毛都是雪白的,看起来十分柔软,小小的一团。
向来对这种生物全无感觉的沈辞第一次起了想把它抱在怀中的念头。
事实上,雪白一团抱起来,确实如想象中一般柔软,十分好摸。
兔子也很乖。
被他抱在怀中,完全没有挣扎逃跑的意思。
反而把毛茸茸的小脑袋十分自觉搭在他的掌心,舒服惬意的舒展了下奶灰色的毛绒垂耳,就软软的趴在他的膝上,没一会儿就软乎乎的睡着了。
他下意识放轻了动作。
一整个下午,右手执着的书卷一个字都没看进去,仍旧停留在捡到脚边兔子时掀开的那页。
察觉到自己第一次完全无心读书,沈辞微微叹了口气。
干脆将书收起来放到一边,专心致志的摸着怀里的小兔子。
小兔子很乖,睡着之后一动不动,每当他的指尖抚过小兔子奶灰色的垂耳时,垂耳还会惬意的翘起,耳尖软软的蹭过他的指腹。
沈辞突然就觉得,这种没有任何作用的毛茸茸也还……挺可爱的。
养一只也不是不可以。
只不过他家规甚严。
父亲一心想将他培养成征战沙场的大将军,除了读书,便是让他在训练场上演武,休息时间少得可怜,更不可能让他养这种父亲完全看不上眼的毛茸茸。
沈辞只能珍惜现在可以放肆抱着小兔子的时间。
眼看天色渐暗。
沈辞不得不回家,只好轻轻把小兔子从膝上抱起来,告诉它自己要回家了。
让它不要乱跑,在这里等他明天过来,还十分无耻的用上了美食诱惑。
沈辞不知道这只兔子听不听得懂。
但掌心捧着软绵绵的兔子,这些话下意识就说出了口。
他把兔子放到地上。
转身离开。
走出去没几步,下意识回头。
那只白软的兔子还乖巧停在原地,看到他回头,幅度很小的歪了歪毛茸茸的兔头,奶灰色的垂耳在颈后扑棱了一下,像是在对他告别。
沈辞不怎么高兴的心情顿时明朗起来。
回府的脚步也轻快了不少。
可第二天。
他再来到私塾,找遍了四周,却再没看到这只兔子。
……
往后流逝的生命里,他遇到过数不清的兔子。
母亲早逝,父亲专情于母亲,受不住打击,没过几个月,便随着母亲一同去了,整个沈府落在他一个孩子的头上。
所幸他那时刚击退人人畏惧的匈奴回来,功名加身,兵权在手,皇帝重视,无人敢欺他。
他成了沈府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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