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6(1 / 2)
别说了,从小在国外长大,之前跟梅姨学做菜说要回去做给那边的爸妈吃,结果差点把厨房给炸了,一看就没有下厨天赋。
这么一想,他就有点小骄傲了,终于有一项是他会而别人不会的本领了。
沈尧说话的语气明显变得雀跃:“都是小时候学的,不会做饭就没得吃啊。”
“嗯?”
应黎歪着头看他,眸子剔透浅淡,他的头发有些长了,睡了一觉起来有点乱,耳边一根发丝翘了起来,毛茸茸的,沈尧忽然很想上手揉一把,看看手感有没有想象中那么好。
宋即墨都摸过,他摸一下也没什么吧……
心里还在犹豫,手上就先行动了,他抬手摸了一下应黎的头,发丝调皮地从他指缝里溜出来,滑滑的软软的,手感比想象中好得多。
只一下,他就把手回来了,又解释说:“你头发翘起来了。”
“睡得有点乱。”应黎抬手压了一下,不仅没压下去,反而翘得更高了,怪可爱的。
沈尧收回目光,专注地干着自己的事:“我还没跟你讲过我小时候的事吧?”
“我是农村娃,我爸死得早,我妈跟别人跑了,他们长什么样子我都没印象了,是我爷爷把我拉扯大的,他年级大了身体也不好,去工地干活人家都不要他,他就去捡废品,一毛钱一毛钱的攒,供我读到了大学,我还是我们村第一个大学生呢。”
应黎问他:“首都大学吗?”
沈尧乌溜溜的眼睛睁大了:“你怎么知道?”
应黎带着倦意的眉梢抬了抬:“听你的粉丝说的。”
这届粉丝神通广大,别说学历了,只要他们想,连底裤颜色都能扒出来。
一个农村出身的孩子能考到首都去真的很不容易,应黎感同身受,他也是农村的,小学是在乡里上的,师资力量不好,费了很大劲才考进县里的初中,刚开始那会儿他还跟不上学习进度,就熬夜啃知识点,老师都说他学起来不要命,最后得偿所愿保送到市里排名第一的高中。
应黎的高考文化成绩很高,报首都大学也绰绰有余,但他最后还是选择了南大,离家近。
沈尧翘起嘴角,偷偷地想原来应黎关注过他啊,还知道他上的是首都大学,他原本空落落的心仿佛有什么东西填了进去,那是被人在意的感觉。
“那他们有没有说我坏话啊?”
应黎疑道:“什么坏话?”
“就逃课啊,宿舍晚归被通报啊之类的,我上学的时候是教务处常客。”沈尧举了两个例子,忽地问他,“你逃过课没?”
应黎摇头:“没有。”
沈尧眼神雪亮:“看你这么乖也不像会逃课的人。”
“我那时候经常逃课,什么课都敢逃,但我逃课不是去玩,是去打工,在饭店端过盘子、还在网吧当过网管,什么都干过,后来又到酒吧当酒保,就是那种给人家推销卖酒的,卖掉一瓶就能拿二百提成。”
他的酒量也是那个时候练出来的,那些大老板喜欢能喝的,把他喝高兴了,不仅单子成了,还能赚一笔小费。
一说起以前的事,沈尧就收不住了:“挣的第一笔钱我买了把二手吉他,后面又跟朋友组了一个乐队,你都不知道当时我们有多天真,一把吉他,一个架子鼓,还是旧货市场淘来的,连个键盘手都没有,就我们俩,就组了一个乐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