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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托温辛的福。
原本行宫中的佣人,只有在工作区域或住所里才能享受到地暖,走出房间后必须要裹得严严实实,才不会被冻得灵魂出窍。
现在就可以24小时感受到不间断的温暖,哪怕走廊也不例外。
那些肉食,为了保证新鲜程度,一般是从行宫背后的山中牧场中火速运来,当天宰杀。
温辛和唐启两个人吃不完一整头牲畜,变异体也不把人类的伙食当主粮,剩下的也就便宜了那些佣人。
佣人们无一不欣喜若狂。
到了今时今日,再也没人会为吃别人的剩饭剩菜感到屈辱。
只有感受过饿狠了,连石头都忍不住含在嘴里嚼两下的滋味,才会明白,能吃一顿饱饭有多么难得。
而且这还是新鲜现宰的肉,在冬季几乎可遇不可求!
外面的市场里,更是喊出了相当昂贵的价格,够抵得上普通人几天半月甚至是一个月的工钱!
放眼整个蔷薇城,也就金丝雀有那么大的手笔,可以给整座牧场供电供暖,保证牲畜不被冻死。
第一次瓜分剩饭剩菜,佣人们几乎你争我夺。
等到第二天两人吃完饭离席,他们不免露出惊讶的表情。
除了温辛两人眼前的那两盘子菜被吃得干干净净,其他的都没动上一筷子,原封不动地摆在那,冒着腾腾诱人的香气。
没人顾得上去多想什么,佣人们一个个差点都笑弯了嘴。
在金丝雀的铁血治理下,行宫内有着森严的规则,即使是争抢饭菜,也是合理分配。
有人将分到的食物用干净的口袋装好,喜滋滋地准备拿回去和家里老小一起享用。
有人心里无挂念,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当场便忍不住大快朵颐,吃得满嘴流油。
这些人里,不乏有人对温辛能够享受到这样的待遇,感到嫉妒和艳羡。
更多的是闹不明白。
那个年轻人除了长得漂亮以外,到底还有什么好的,可以在杀人不眨眼的蔷薇城主那,拥有这样的殊遇和照顾。
某天中午,佣人们围聚在一起吃饭。
他们也有员工餐厅,只是大多数人都养成了节省的习惯,舍不得买来吃。
一般是自己从家里面带饭菜,或者买点馒头和压缩饼干,三两下填饱肚子了事。
一位佣人拿出饭盒,重重地清了清嗓子。
等到引起其他人的注意,他再缓慢地将饭盒打开,做作地露出里面绿油油的青菜。
其他人瞬间围拢过来。
“我去,好小子,你从哪儿挖来的新鲜蔬菜?”
“外面雪都厚成那样了,你家媳妇还能找到菜吃?”
“你该不会昨天没舍得吃这些菜,今天热了热又带来了吧?”
佣人故作平常地说:“瞪大你的眼睛好好看看,这菜叶子这么新鲜,怎么可能是昨天剩下的菜?是我家大娃昨天帮拾荒队卸货,人队里挖到了不少菜,随手送给他的!”
于是其他人又开始纷纷夸赞佣人的孩子又懂事,又能干。
老父亲脸上直接笑开了花。
正巧温辛和唐启训练结束,偶然路过时,看他们这么热闹,情不自禁地驻足瞅了几眼。
这么一看,就看到了大问题。
“不好意思。”
佣人们听到陌生的男声,回头看去,只见青年指向佣人手里的饭盒:“那野菜最开始被挖起来的时候,上面是不是结了很多的颗粒状红果?果子的表面有异状突刺。”
佣人下意识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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