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6(2 / 2)
总不能让哥夫干等着,他自己在一旁看书。
王商瑾翻出了一张空白的纸张,连同他的墨匣也拿出来,挑了一块墨锭。
向砚台中滴入了清水,手握住墨锭,在砚台中来回推,直至把墨水研开,他才停手。
研磨完毕,王商瑾用布把墨锭擦干,然后用宣纸包裹住墨锭,放入墨匣里头。
“哥夫,我教你写字,如何?”
林以默摇头:“我不识字。”
“不识字也可写,不过是好与不好的差别。”
他瞧见了郎君弟弟方才的举动,书桌上摆放着铺好的宣纸,毛笔静置在已研磨好的砚台上。
说实话,他很心动,甚至有些跃跃欲试。
不过林以默还有一些犹豫:“让我写字,太浪费了。”
哪怕他不曾接触过这些,他也知道读书耗钱,尤其是笔墨纸砚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不妨事,书院里的纸张比外面书斋便宜,哥夫想写多少都可以。”
林以默眼睛一亮:“那你能教我写你大哥的名字吗?”
他不学别的,就是想写一下郎君的名字。
王商瑾:“……能。”
哥夫真是话本里的痴情夫郎。
——
太阳正大,猪肉摊子倒没有那么热闹,王商栋去的时候,木屠户正蹲在摊子磨刀。
“割三斤猪肉,要肥的。”
木屠户抬头,急忙擦净屠刀,起身来到摊子,指着旁边那一堆白花花的肥肉:“这位汉子可是拿来炼油吃的?”
“是。”
“好勒。”木屠户拿起那手起刀落,切了足足一大块,“客官要切成小块吗,还是自己拿回去切?”
王商栋懒得拿回去切,阿娘肯定不会想切的,嫌油腻,这活肯定是要落在他身上。
“帮我切了。”
“好勒客官,你看看还要别的什么。”
木屠户拿起一旁放着的杆秤,将肉挂在铁钩上。秤杆上刻了数字,分别是壹到拾,秤砣用绳索系着,木屠户将绳挪到了刻度叁,秤杆刚好持平。
不多不少,正好三斤。
木屠户把肉甩到案板上,将磨得蹭亮的屠刀拿出来,轻松的切成大小均一的肉块。
肉铺上还挂着两只猪脚,还是后腿脚,余下都是些曹头肉。
曹头肉是猪头连着猪的身体那一块的肉,相当于猪的脖子肉,味道差劲,肉质也软绵绵的,吃起来一点滋味都没有。
所以曹头肉买得最便宜,连猪下水都比不上。
猪下水处理好了,猪的腥臊味是尝不出来的,味道别具一格。当然也有人不喜欢吃猪下水,处理好了也觉得味道怪;也有人独爱猪下水,偏爱这味。
再剩下的就是猪大骨这些,猪下水也还剩一点,还有半扇猪头。
王商栋捏起猪头的耳朵,提起来,左右看了一下,皮泽光亮,在阳光下富有光亮,都没有残留的猪毛和毛根。
他又捏了捏猪耳朵,皮质还挺紧密的,也有弹性,而且也不粘手。
“这猪耳朵我也要了,帮我切了吧。”
木屠户为难的说:“客官,这猪耳朵不单卖,你要想要猪耳朵得连同这猪头一块买了。”
“不然切了这耳朵,我这猪头更卖不出去,你也体谅一下。”
木屠户好不容易遇到个大主顾,不想舍弃了,咬牙道:“你要是买了猪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