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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5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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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及腰长发,现下只到上背部,所以扎半丸子头才不显突兀。

就差耳钉了。

秦蔻兴致勃勃地买了耳夹给他。

顺带一提,一点红打过耳洞的耳朵到现在还会时不时的发炎,耳垂经常红红的……他这个人或许并不是很合适做杀手,因为他的身体体质根本就不是那种特别糙的。

这几天,陆小凤的日常活动就是去附小门口接阿飞回家。

这么一个浪荡艺术家,英俊、修长、讲究,在附小门口就像个显眼包。

阿飞对陆小凤没什么排斥,在姑苏,陆小凤还教他骑马来着,他们之间,也是一种朋友间的关系。看见陆小凤等在门口,阿飞淡淡一点头,说:“嗯。”

花满楼双眼复明,除却要定期去医院复查之外,近来的日子都是在大学里蹭课度过的。

植物学的课。

植物园是不大好逛了,X市地处西北、四季分明,本身植被就没有南方那么丰富,一到深秋、落叶落完,枝桠光秃秃的,像是一只只朝天空伸出的枯手,植物园也有很多植物都已落完了,不大好逛。

所以他开始去大学里蹭课了,顺便还去人家的图书馆里坐着,偶尔和陆小凤一块儿来接阿飞下学。

阿飞没多大反应,牛皮糖陈宇泽的反应比较大。

陈宇泽觉得沈飞家里人一个个都好酷。

就是……很说不出来的那种酷!

而且这个陆叔叔还喜欢和他们一块儿逛学校门口的小卖部!

陈宇泽超级热情,冲上去当导购,务必要把每一种辣条的好吃点都给陆叔叔讲清楚!

陆小凤:“哈哈,哈哈哈。”

花满楼失笑。

也挺好的。

十一月初,天冷,落叶掉光,秦蔻换上了衬衫、背心、卷边休闲裤、工装短靴和毛呢大衣。

风不大的日子可以带贝雷帽,不过这种帽子只是用来装饰的,配她新做的羊毛卷倒是很合适。

林诗音审美传统,认为柔顺的黑色直发最好,不大喜欢美发店的各类项目,现在,她有空时,还会接着绾古代发髻。她人生得本就有一种含蓄的古典美,古代发髻+现代时装的组合,走在路上还被街拍过好几回,也被搭讪问过是不是网红。

……这年头,似乎是个好看的人就会被问这个问题。

但林诗音其实不大考虑往这方面发展了,总的来说,她是个生性爱静的人,平时闲来无事,去找她的热缩簪娘小伙伴学手工玩儿,看看书、下下棋,去馥桂山庄小住几日,这才是她向往之中的生活。

展昭和白玉堂来的那一日,其实也怪秦蔻手痒。

手痒嘛,而且还很好奇自己随便闭着眼睛开能开到什么地方去,大晚上的躺在沙发上,手在那里一晃一晃的,然后……

——然后就掉落出来一红一白两个人。

红衣的那个面容俊朗、剑眉星目、一袭圆领绛红衣衫,头带官帽,瞧着像是个古代当官儿的,但腰侧别着把宝剑、身形如修竹一般,修长劲瘦、动作英姿勃发,敏捷之中又带着分寸,尽显武人风范。

相比较之下,另一个白衣人的气质就要更华美一些,这人白缎玉冠、剑眉入鬓、此人面容白皙,样貌极好,像是个精雕细琢的玉人一般,只是一双璨璨桃花眼微微一抬,又让人觉得满目都是灵动风流……比玉雕刻出来的雕塑要妖孽太多。

这人下手就更狠一点了……

之所以秦蔻能看出谁下手有分寸、谁下手更狠,是因为他们两个从天花板掉下来的时候在打架,打得难舍难分的……

秦蔻:O—O

红衣人: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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