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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晚上下了一整晚的雨,第二天清早,秦蔻打开露台门的时候,雨已经停了,清晨的风一吹,有点凉飕飕的。

秋老虎也都过去了,天气真是一天比一天更凉。

秦蔻打了个哆嗦,转身回屋换秋装。

换了件薄厚适中的高领针织裙,秋天的针织裙一般都要选粗编织的,淡淡的灰色,看起来是松弛、柔软、温暖的。

秋天的鞋子也可以从衣帽间拖出来了,这样子长度过膝盖的针织裙,最好配单靴穿,不能是工装靴,工装靴的气质一点儿都不松散,切尔西靴挺好的,靴子口稍微开大一点,会有松弛感。

头发松松在脑后绾成一个低团子,她在镜子前转了一圈儿,在耳朵上挂上方形编织纹的耳环,抬脚下楼。

林诗音今天扎了垂髫分肖发髻,她也换上了颜色饱和度很低的粗针织毛衣和长裙,耳朵上挂了她自己的珍珠耳珰,是那种很典型的慵懒法

式装扮。

林诗音人好看,天生对时尚又很有敏感度,才来多久,就已经可以装扮的十分和谐好看了,况且这古装的发髻与这种法式慵懒风格搭配起来,还真是有一种很别致的和谐。

男士们就很乏善可陈了,一点红还是穿着他的紧身黑色T恤和短裤,傅红雪穿着他的短袖拎着大橘去给它洗澡,陆小凤换了件联名款痛衫,秦蔻一看,嚯!胡子小鸡!

秦蔻:“……”

秦蔻:“……”

陆小凤:“是不是很像我?”

秦蔻:“……你真幽默。”

陆小凤爽朗大笑起来。

他其实还蛮喜欢拿自己开玩笑的,这种自娱自乐的精神,秦蔻还挺羡慕的。

总的来说,是一群仗着自己武功高、身体好,不避寒暑不怕冷就依然头铁穿短袖的人。

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属于二八月乱穿衣吧。

至于新朋友无情和冷血呢,冷血当然也只是穿着昨天秦蔻给的家居服——毕竟没有换洗的衣裳。

秦蔻是给无情准备了衣服的,不过无情看上去没什么兴趣,秦蔻今天准备带他们出门看一看,就只好告诉他,如果穿的太“古代”会引发围观。

在X市,穿古装的人其实不少,一般穿古装的人在街上走过去顶多就是被看两眼好不好看,要说大惊小怪那可真是不至于。

遗憾的是,漂亮的一般都只有古装小姐姐……

古装的男人,额,那还真是没几个能看的,秦蔻有一回在赛格吃饭,就看见了两个穿“曳撒”的男大学生。

曳撒是锦衣卫的那种打扮,衣服其实又英武、又华丽。但架不住那二位眼带黑框眼睛、头发乱糟糟看起来不清爽、背上还背着个登山包,天!登山包!这就是吴彦祖来了都驾驭不住啊!

更别提这两人长得还很普通,也没化妆。

……长叹一口气。

所以,即便是在X市这种穿汉服氛围蛮浓郁的地方,漂亮的、极富气质的古装小哥哥也很难得,更重要的是,他是坐轮椅的。

无情听完,沉默了片刻,微微皱了皱眉,居然问:“你希望我出门去?”

秦蔻:“嗯?怎么了么?”

她有点诧异:“我以为你们会想瞧一瞧千年后的世界长什么样子呢。”

的确如此,但这里很高。

昨天无情来的时候,瞧了一眼落地窗就知道了,这里足足有二十多层楼高。

他并不太方便走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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