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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里到外,无论身心,都是如此。
阮池一直是这样想的。当然他并不会否认,自己也是这样的人类之一。
再漂亮的皮囊,看久了也就无趣了。漂亮皮囊之下的本质即使不算丑陋,却也千篇一律的无聊庸俗。
安澜单方面以为他和宗默有那方面的关系,每次都上赶着把人往他这里推。其实是为了宗默好,希望宗默能讨得金主欢心,好多挣得一些优质资源。
毕竟,再漂亮的皮囊也没有多长的保质期。
宗默并不懂得安澜的苦心孤诣,浑身写满抗拒却又缺乏反抗的胆量。如果他真是那种喜欢玩漂亮男孩的老男人,早该烦了。
花了同样的钱,为什么不挑个积极主动擅长花言巧语的小可爱呢,世界上漂亮的孩子又不缺宗默一个。
但他阮池,就喜欢别人不高兴,看到别人不高兴,他就高兴了。
勉勉强强还算有趣吧。
直到某一天,发生了更加有趣的事。
宗默把他的酒杯抢走了。
阮池:……
不但抢酒杯,还伸手过来揉他的胃。
阮池短暂地僵硬了一秒,便发觉这种感觉并不坏。只是宗默的眼神,让他有些想不明白,这人是到底是出于好心给他缓解胃痉挛,还是冲着胃部上方那层皮.肉来的。
不过宗默至少还记得自己的职责,将他送回了家。
太多的应酬加上过量的酒精,阮池早就身心俱疲,只想先睡一觉。
宗默竟然又闯进他的房间。
然后,一边给他喂粥,一边眼珠子滴溜溜乱转。
阮池:……
这家伙的胆子真的不是一般的大,但感觉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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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的确是个陌生人。
或许是某个鸠占鹊巢的鬼魂,继承了原主的部分记忆,所以知道他是谁,但并不怕他。
不怕他,却爽快地答应他的任何要求,比原来的宗默还要更听话。
……有点奇怪。
不过,还是听话一点比较可爱。
每天乖乖做饭和他一起吃,还摇着不存在的尾巴求夸奖。
可惜阮池并没有夸人的习惯。
他向来就事论事,将员工呈上来的方案一一指点优劣。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顺便还可以附上一顿骂,免得这些家伙不知天高地厚得意自满。
至于笼统地夸赞一句“好”“不错”“很棒”,除了增添无用的虚荣心之外毫无意义,还不如将问题一条一条地罗列出来。他受到的教育向来如此。
他和宗默有太多不一样的地方了。
他连骂人都力求言简意赅一语破的,压根不知道有人会因为一些虚无缥缈的事而整夜胡思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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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默大多时候都很听话,却时不时耍点小性子、发点小脾气。
这就更可爱了。
不久后,阮池发现,宗默不仅仅是听自己的话,也不怎么拒绝其他人。
宗默似乎是习惯性地照顾迁就别人,在考虑自己之前先考虑别人,无差别地对人温柔和善。
有点让人不爽。
尽管如此,只要他一天是宗默的金主,宗默就一天不可能离开他。
小狗爱着所有丑陋不堪的人类。可只要在主人身边,他的眼里便只有自己的主人。
永远这样下去就好了,就算宗默不喜欢他也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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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池第一次见到这种对钱毫无兴趣还极其容易上当受骗的小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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