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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是不是很贵?”
“还……”好。
宁姝想说,就算脏了也没关系,以后他还可以送一套给御怜。
可他根本就没有这个机会,御怜将他吻了又吻。
“我们小心一点,不让婚纱变脏好不好?”
“好……”
“那小姝要努力了。”御怜将宁姝捞起,不知道摆出了什么模样,附在他的耳朵低声地,“不然的话,我会生气的。”
玫瑰的酒香气变成实质般,跟墙面上的烛影调和成油画里特有的装饰。
御怜任由酒精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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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没多久,宁姝就正式进了自家公司。他人很聪明,这几年来在御怜的要求下,学到的东西也很多,再加上还有宁锦淮在后面撑着,并没有遇到什么困难。
甚至在某些事情的处理上,他做的要比宁锦淮还要好。现在看到宁姝,谁都要夸一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就是可惜了,要不是宁姝结婚太早,估计想要跟宁家结亲的不计其数。
不过想到宁姝的结婚对象,大家又歇了心思,毕竟御怜太过优秀,一般人很难企及。就算是想要撬墙角,他们望着自家那些不成器的儿子,也只会嫌弃得叹气,没用也就算了,长得也没人家好看,能撬到就有鬼了。
听说御怜年纪轻轻,就已经在专业领域内极具话语权了。医生这项职业,做得好可比一般的有钱人值得结交多了,谁能保证自己这辈子永远都不会生病呢?而且御家又是医学世家,虽然不是大富大贵,可底蕴也非一般的人能比。
宁锦淮在宁姝进入公司不久,就渐渐放权给了对方。几年过去,公司里的人对宁姝的称呼也已经从小老板变成了宁总。
成为宁总的宁姝已经彻底脱离了从前的学生气,变得更为成熟。当然,在某个时候,也变得更好吃。
公司里的人都知道,宁总不仅每天生活规律,还热爱锻炼身体,这么多年来,无论刮风下雨,都雷打不变。因此哪怕已经年近三十,身材也依旧很好。
同时,他们还知道宁总有一个一直捧在手心里宠着的先生。跟在宁总身边的助理了解得最多的不是宁姝的生活习惯,而是御怜的生活习惯,对方有时候要去外地出差,宁姝走不开,就让助理给御怜提前安排好所有行程。医院的同事还经常拿这些事调侃御怜,新来的护士或者医生原本对御怜有点想法,听到他们的话后,也都默默打消了。
最开始公司里的人对御怜都很好奇,他们很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能让他们宁总如此死心塌地,这么多年来感情不但没有变浅,反而越来越深。
直到后来有一回,御怜下班早,顺路来接宁姝,被前台看到了。从此,有关御怜的传闻就一直在宁氏广为流传,其中流传最广的,就是宁总的这位先生漂亮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
婚后的宁总多了许多爱好,不过这些爱好通通都是围着御怜打转。
比如最近这两年,宁姝开始给御怜专门定制起了各种各样的手工婚纱。那间纯金打造的鸟笼里,如今已经不知道挂了多少件,并且一件比一件昂贵华丽。
宁姝送给御怜的那颗水晶球,后来也被御怜放到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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