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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讨好下开始在他脚边打滚了, 六条狗子里已经有五条因为食物对他态度转变, 唯一那条最强壮、他最想得到的大红狗一直无动于衷。

一个狗群如果能收服头犬,那么整个狗群都会听话。利亚姆迫切的需要将大红狗这条头犬拿下,好得到整个狗群的掌控权,但别说讨好了,他连靠近都不能靠近。

红犬十分警惕, 不吃他的食物, 更不嗅他的手指,只要敢靠近安全警戒线, 红犬就对他龇牙,咬不咬人的狗一看就知道,利亚姆已经遍体鳞伤,实在不敢冒险。好在这条红犬也没带狗群离开,利亚姆猜测它们上山应该也有目的,所以才不玩耍、不狩猎、也不下山。

就不知道它们的目标是什么,如果方向一致就好了。

旺财不离开,是因为闻到了男人身上沾染到的某种气味,这个味道它熟悉的很,就是那头每天半夜在山里嚎叫示威的大怪兽的味道。

昨晚上的血腥气,也跟这个人十分相似,但并不是这个人的。

旺财怀疑这个人有同伴,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不在他身边。

既然这人跟那头大怪兽也有仇(被咬成这个样子肯定有仇),仇人的敌人就是盟友,虽然不信任这个人类,但是人类的力量是强大的,只要能联合起来,就算再讨厌也可以忍耐一下下。

旺财再次看向掰食物投喂小弟的男人,黑豆眼闪过精明的光。

就带着他去找大怪兽吧,万一打不过,丢他过去争取逃跑时间!

*

啮齿小动物的小道比想象中的要长,有些地方对体型庞大的动物也不友好,骆芸和虎子身上的毛被树枝挂得乱七八糟,挂满了灰尘和枯叶,看上去十分狼狈。随着靠近小家伙的洞穴,血腥味道也越发明显,骆芸再次确认,这的确是人血的味道,而且有些熟悉的感觉。

虎子:是昨晚风带来的血气味道。

骆芸点点头,只是那时候味道参杂着其他动物的味道,又稀薄的很,没有分辨出来,如今再次闻到才确定,这与她推断的时间差不多。

找到那只小鼠的时候,那小鼠正在家里抱着肉块啃得开心,不劳而获的猎物啃起来就是美滋滋,它琢磨着过一会儿再去碰碰运气,那么大块肉,就算是山里最强壮的野兽也拖不走、吃不完,它可以多跑几趟,过冬的囤货就能解决一大半了。

确认小家伙的家之后,骆芸和虎子在周围寻找了一遍,把能堵上的洞口全部堵上,只留下一个,以防止小家伙跑了。

大多数的啮齿类动物的洞穴虽然四通八达,但是还是有一定的范围。洞穴里有粮仓、卧室、厕所和娱乐与休息区,吃饭也有专门的地方,往往一只鼠的家都是三室两厅一卫,再大点的个体还会建四室、五室,好储存更多的食物。

在饥荒年间,有人就挖老鼠洞得到了不少救济粮,还有人去掏了松鼠屯食物的树洞,也熬过了冬天。

鼠鼠的屯粮天赐跟华国人一般点了满级,但也给围堵行动带来了困难,站在人家窝上方也分不清哪里是餐厅、哪里是卧室,万一挖错了毁了人家的家,还怎么跟人家打听消息,要是挖到了人家的粮仓,小家伙还不得蹦起来踢你的脸。

留下唯一的出口,由虎子守着,骆芸站在小鼠“房顶”上问毛团子:你有办法看到它在哪儿嘛?

她和虎子这么大的动静,对方肯定发现外面有两条大狗,不可能出来自投罗网,这时候就得先兵后礼,把它抓出来。

作为一个系统,满足客户的需求就是它的工作,找一只热感动物并不难。

毛团子在面板上挥舞着小爪子,面板屏幕很快出现热感探索标志,位于骆芸三点钟方向的地下出现一团红色热点,那小红团子静静地蹲在原地不动,显然在隐藏自己,它并不跑动,害怕地上的野兽听见它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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