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254(1 / 2)

加入书签

要能扩大他王国版图的骑士。

很快,佩蒂特就明白了自己是如何天真。

哥谭,这座城市已经彻底依附于夜枭之上,毒蛇已经取代了世界树的根部。这座城市留着罪犯的血,跳动着肮脏的心脏,有组织的犯罪行为如同机器一般高效运转,金钱顺着轮船和飞机的血管输送至世界各地——夜枭不需要帮手。

再大些,他开始参与进夜枭的事务中。众所周知,利爪是猫头鹰阴影中的爪牙,佩蒂特是维护秩序的猎犬。发展到夜枭这种程度,托马斯·韦恩不再需要刑事律师了——他自己就是规则的制定者,他是哥谭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和最好的刽子手——托马斯·韦恩需要的是犯罪顾问。

佩蒂特无疑做得很好。

刚开始他还会为着杀人干呕和惊梦,每夜的噩梦中,都会出现浴缸里男人浮肿如死猪的脸庞。夜枭知道,他当然知道,托马斯·韦恩无所不知,但猫头鹰饶有兴致地瞧着佩蒂特哆嗦着在哥谭生活下去。

这是座只有怪物才能活下来的城市,童话故事都在这里扭曲发芽,夜枭是长着獠牙的猫头鹰,理查德·格雷森是含着刀片的知更鸟,阿尔弗雷德是古堡里永生不死的僵尸管家。小丑跳着舞,企鹅唱着歌,名叫哈莉的猴子叽叽喳喳——可佩蒂特?他只是一只误闯进来的鹦鹉,是马戏团最后一只只会顶球的小象。在这个充满怪物的城市,他含着泪披上皮毛,抖擞着羽毛,模仿周边的一切事物,拿鲜血涂满全身混进人群。

这样,他才能低着头冲着夜枭献媚——瞧啊!瞧啊!他和他们一样!

这场滑稽戏剧取悦了夜枭多年,彼此心中都心知肚明。难道托马斯瞧不出他一手养大的孩子面具下的恐惧?难道佩蒂特不明白养育他的人究竟怀抱着怎样的目的?只是在朝夕相处中,在每日的早餐与夜巡中,在一道被阿尔弗雷德的英国菜谱折磨的日日夜夜中,有什么东西还是改变了。

“人是社会动物,亲爱的,”默多克在纽约的清晨曾对佩蒂特这样说过,英俊的律师躺在丝绸床单上冲他得意地笑,“我们都有过以为自己孤身一人也无所不能的日子,但终究不行,家庭,朋友,爱情——这些我们曾不在意的东西到底会逼疯我们,这就是为什么你该和我一道。”

那大约是佩蒂特头一次在盲人面前沉默那么长时间,他的心跳宛如远古的号角,在胸膛里跳动的同时,重重击破他逃避的假象。

“我们是怪物。”他说。

默多克嗤之以鼻:“那又怎样?甜心?为什么哈迪斯会用石榴诱惑珀耳塞福涅来到冥界?为什么彼得潘会会杀死那些长大后的孩子——”

“这他妈根本不是一回事。”佩蒂特试图用枕头把他的情人谋杀在丝绸中。

但是默多克轻巧地避开了,他依旧懒洋洋地躺在昂贵的丝织品中,拉长声音:“——因为怪物也需要怪物,尼诺·佩蒂特,你是只披着熊皮的小羊,我可以是那只瞎了眼的老虎。”

“我不是马戏团出身,默多克。”

男人笑了,“好吧,”他无奈地说,“你可以是带着怀表的疯兔子,我可以是站在你旁边的独腿锡兵。”

那个清晨,纽约的阳光缠绵温柔地照进默多克的落地窗,佩蒂特清楚他应该趁早离开,这样才能避免旁人发现纽约最出风头的检察官正和金并纠缠不清的事实。但他没有,丝绸牢牢地缠住他的脚,默多克的体温只在一臂之隔的位置,男人轻轻地哼着不成调的西班牙歌曲,偶尔描述佩蒂特肌肤上残留的气味。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