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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没能杀死马修·默多克是他人生中最大的错误。

那么放跑尼诺·佩蒂特就是他人生中最大的疏漏。

他初次听说尼诺的名声,他并不在意。这个年轻人来到纽约,野心勃勃,善于交际,靠着一张嘴和没什么下限的道德努力往上爬。菲斯克见惯了这样的人,不可否认的是,尼诺·佩蒂特的确是这些人中的翘楚——哥谭出生的孩子见识了最底层的黑暗,也见识过有钱人的尔虞我诈。

尼诺最聪明,最大胆,最善于欺骗人心的同时也最没有道德负担。

这本该是把好用的刀。

只要给这种人一点点甜头,他们就会像见了蜂蜜的蚊虫一样飞过来,权力和利益能让他们变得贪婪,压根不会在意蜜糖下包裹的刀刃——等他们意识到不对的时候,菲斯克早就掌握了他们的身家性命,他们退无可退。

而尼诺·佩蒂特实在太狡猾,他是个甘于冒险的赌徒,却又是个闻见不对味道就撤退的懦夫。他在纽约生活整整十年,期间接手的案件能养活一个小型律所,但他硬生生地避开了那些藏着陷阱的糖果——又在菲斯克放弃利诱打算威逼后,这只狐狸早已藏在了恶魔的保护伞下,还没等进一步的动作,狐狸又逃回了哥谭。

这种人,这种菲斯克不屑于低下头看的人,这种只配在他脚底的泥沼挣扎求生的人,却骗取了凡妮莎灵魂——

“他怎么敢!!”

菲斯克不再是把情绪写在脸上的年轻人,往往他杀人之前甚至不会有所表示,但这次金属的桌子被他掰至变形,肌肉在特制的西装下紧绷,仿佛他下一瞬间就要变身为杀人凶器。手下在阴影中颤抖着,可能把菲斯克的举动误以成为怒火,而只有菲斯克自己清楚,这不是怒火。

这是恐惧。

一定有办法,一定有拿住佩蒂特把柄的办法,他在房间内来回踱步仿佛一头被困在牢笼里的困兽,即使他现在独享豪华酒店的顶层风光——本来把警方玩弄在掌心的沾沾自喜消失不见,仅剩失去凡妮莎的恐惧。

菲斯克再清楚不过了,倘若那天在画廊遇见的女子消失不见,就再不会有人能这么爱他。再不会有人无视于他的财富权势,无视于他浮于表面的暴力,全心全意地爱着他内心懦弱的灵魂。

他停住脚步,他手下抬眼偷瞧他的神色,菲斯克问道:“最近佩蒂特接近了什么人?”

“有个FBI探员,”手下答,“他不久前叛逃了,目前FBI已经对他发出通缉,我们盯梢他家人的人手也被打晕,百分之八十的可能吧,夜魔侠干的。”

“杀了他。”菲斯克说。

手下顿了一下,有些不敢置信:“我们的舆论方向已经很不利了,在这个关头一位站出来指认我们的证人去世——”

他被菲斯克掐住脖子提了起来,菲斯克冷冷地盯着那个挣扎的男人,瞧着他通红的脸,翻白的双眼和口中挣扎而滴下来的唾沫,一直等到挣扎的动作逐渐变得无力,他这才冷酷地松开。

手下伏在他的脚边,大口喘着气。

“去吧。”菲斯克说,这次没人反对,留在一人独自待在房间里,回忆着思索着和尼诺·佩蒂特不多的几次会面——或许抓住那个律师软肋的办法比他想象的更容易。

恶人是不能心软的。

拥有良心的恶魔只会被地狱的业火焚烧殆尽。

现在,就是验证的时刻了。

*

尼诺今天的甜品是泡芙。

外壳轻薄,里面的奶油微甜,配上焦糖苹果的完美口感。这盘造型精致甜品给尼诺带来的所有安慰和快乐,在他踏进房门的那一刻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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