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36(1 / 2)
带他去见那个人。
这次离开雅典,他短时间不会回去,待普拉托在德尔菲扎下根之后他打算继续往远方游历,边经商一边游历。珍珠轻便易携带,价值高昂,又非常受欢迎,正是理想的货物。
这一会儿功夫,尼基亚斯手里有一串极好的珍珠,想换一匹好马的消息已经传开了,好些人牵着马来给他看,连许多不住在这个旅店的人都闻风而来。菲多和塞雷布斯很容易就找到了他,因为牵马来给他看的人把旅店的门都给堵了。
这些马匹有一些是好马,但都比不上塞雷布斯的格雷。
格雷的来历是有些传奇色彩的,三年前,一名色雷斯马贩子来到雅典,带来了格雷和它的母亲。格雷的母亲是一匹非常漂亮的母阿拉伯马,浑身雪白,跑起来仿佛四蹄不需要碰触地面,是乘着风在飞翔。据马贩子所说,是他穿过波斯,一直走到头戴尖帽子的、善于养马斯基泰人的土地上去,用所有财产买来的。
斯基泰人非常宝贵他们的马,他们的马也是世界上最好的马,连波斯皇帝都希望得到他们的马。可是斯基泰人非常富庶,他们的土地盛产黄金和铜,连马具和武器、衣服、器皿都用黄金来装饰,要买他们的马需要花大价钱。
马贩子用所有财产买了一匹马,再也买不起第二匹了,可他实在不甘心,用唯一剩下的一只宝石戒指买通了为斯基泰人国王牧马的奴隶,让母马斯基泰人国王最好的一匹公马配了种,这才离开。
母马怀孕后马贩子不舍得把它卖掉,一直精心地饲养着,直到小马一岁才带出来卖。塞雷布斯原本想连母马和小马一起买,但马贩子不肯卖母马,塞雷布斯怀疑他是想再找一匹好马,来这么一次。
马贩子当时开价很高,一匹小马要了成年好马三倍的价钱,塞雷布斯还是眼也不眨地买了,甚至觉得买的很值。
雅典的骑士级公民家里都有马,他自己跟着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赛车冠军学马术和驾驭战车时也已经买了马。那匹马对雅典人来说已经算是好马了,速度快力气大,性情沉稳,很能负重,是一匹优良的挽马,但塞雷布斯却不是很满意。他更偏爱热血马。
他前世养过赛马,一眼认出母马和格雷都是极好的阿拉伯马,因此在马贩子为格雷开出高价,在雅典无人问津,还遭到很多嘲笑时毅然买下了它。雅典人偏爱挽马,也就是能拉车的冷血马,觉得格雷这种马华而不实。塞雷布斯买下格雷被认为是看中了它的妈妈漂亮的外形,像女人一样追求外表不注重实际,也遭到了不少嘲笑。
格雷渐渐长大,比它妈妈还出众,跑起来当真是“风入四蹄轻”,才三岁时雅典就没有马能比的上它,人们渐渐承认塞雷布斯确实没有看走眼,格雷确实是好马,但还是不认为格雷值那么高的价钱。不知道这位里奥尼达是瞎猫撞上了死耗子,还是真正的识马之人。
牵来的马尼基亚斯一匹也没有看上,等人都散去,菲多带着塞雷布斯走到他跟前,说:“尼基亚斯,这就是我的主人塞雷布斯,那匹灰马的主人。”
尼基亚斯直接把珍珠拿出来,递到塞雷布斯跟前,问:“你愿意跟我换了吗?”莹润的珍珠手链在他粗糙的手掌上显得愈发晶莹璀璨。
塞雷布斯拿起珍珠看了看,确实如菲多所说,品相非常好,在这个珍珠还不能人工养殖的年代算得上稀世奇珍。
不过再珍贵的东西也不能让他用格雷去换。
塞雷布斯摇摇头,说:“我的马不换。我用钱买的你珍珠行吗?我愿意出四千五百德拉克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