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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问这句话。”

詹森抚摸额头,当他松开手的时候,那些跟羊绒一样细小的触须就消失了。

“低声说话可以,别取下面具。”詹森提醒。

“我当然不敢,这里到处都在发光,蓝莹莹的光,跟坟墓里的鬼火似的。”

约翰郁闷地说,他又看了一眼手里的提灯,十分嫌弃地说,“这到底是什么?”

詹森低声说:“是蝴蝶的鳞粉,人类肉眼看不到,不过紫外灯能照出来。”

约翰震惊:“你知道紫外灯?”

这玩意在伦敦大学的实验室里才能找到,后来被发现可以用来侦破案件,发现一些肉眼看不到的液体污渍,所以苏格兰场与侦探同行们才会知道,连约翰都只是见过,根本没用过这东西。

“我很喜欢人类的图书馆。”詹森回答。

约翰:“……”

约翰当然不知道詹森喜欢图书馆是因为那里具备无人打扰的优点,他觉得这位邪神挺可怕的。一个愿意学习人类知识,不是看爱情小说,而是阅读科学知识的邪神……这是想要做什么啊?颠覆人类社会吗?可是邪神不用学习也能搞死人类吧!

约翰想不通,索性不想了。

他只是一个在伦敦混日子的蹩脚侦探,拯救世界这样的大事跟他有什么关系?

他就是收点委托费,做点很普通的侦探工作,搜集情报啊帮忙找人啊。

——搜集林德·布兰登的犯罪证据与布兰登家的产业,这属于搜集情报。

——帮一个邪神找意中人,本质上还是帮忙找人。

逻辑通顺,没毛病。

约翰决定关心眼前的异象:“等等,你说紫外灯才能照出来,这盏灯又不是,我为什么能看见?是因为我接触的神秘太多吗?还有这些在空气里乱七八糟游荡的紫色细线是什么?蝴蝶吐出的丝?”

“是的,这里潜伏着一只形态跟蝴蝶有关的邪神。”詹森用一种古怪的语气说,“是这座城市自己诞生的,不是我带来的。”

“呃!”

约翰正想问为什么邪神都纷纷跑来伦敦呢。

“盖密尔说过,让我注意看不到的蝴蝶……”

“他说过?你们单独见过面?”

詹森抬了抬眉毛,有些意外。

看来盖密尔也知道自己需要这个侦探,还专门提醒了侦探,不要找死。

但是——

你为什么还是找死了呢?

詹森用蓝宝石手杖点了点潮湿发黑的地面,面无表情地问:“你到这里来做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我想了想詹森的心情,大概是行军途中发现了眼熟的流浪狗,这只狗还雄赳赳气昂昂地要去敌军阵地踩地雷阵

詹森:……

詹森:盖密尔都说了,注意蝴蝶,你怎么不听

第26章 、祭坛

约翰是因为苏珊的委托才会出现在这里的。

洗衣工爱琳失踪了。

因为牵涉到前一晚发生的离奇命案, 她的朋友苏珊不敢报警,只能上门求助侦探约翰。

爱琳是这座城市里最不起眼的底层人,她没有亲人, 没有财产。除了平时跟她一起干活的苏珊, 没有人关心她的生死。

像这样的女孩是很危险的, 很容易被拐卖到女支院、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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