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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脚步轻快多了,感受到周围的视线,我不再低头躲避,而是昂首挺胸。我不断暗示自己,我和他们是一样的,仅追求知识这一点来说,我为什么不能坦然地挺起胸膛呢?
踏入教室的那一刻,我感觉里面寂静了一瞬,所有人都看向了门口,给我一种教授就站在我身后的错觉,我甚至迷茫地回头看了一眼,但身后只有几个正等着走进教室的男同学。
然后我愣住了,因为我看到了杰米·伊登,他就站在我身后,也有些怔愣地望了我一眼。
我张口,但又沉默。
该不该跟他打招呼呢?如果我和他说话,他却不理我呢?
“纳西斯小姐,您不进去吗?”他忽然面无表情地问我。
我发现自己挡住了门口,忙小声说了句‘抱歉’,就匆匆走进教室,像往常一样,直奔后排的角落。
今天第一堂课属于弗拉维教授,他讲《治安法》,虽然课堂上总是谈论着最严肃的话题,可他本人却总是笑呵呵的,一直和颜悦色地对待学生们,大家在课堂上和他开玩笑时,他也总能幽默应对,学生们都很喜欢他。
今天的论题是过去几个世纪里,各国法律对于偷窃罪行的判决概论。
教授们不仅喜欢苏格拉底式的教学方式,还喜欢学生们在课堂上提出问题,并互相辩论。用老师们的话来说,法律就是从一切细节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
一段辩论结束后,弗拉维教授鼓掌道:“还有谁想就这个问题和柯尔辩论的?”
看几个同学举起了手,我犹豫再三后,也忐忑地举起了手。
弗拉维教授的蓝眼睛一下就瞄准了我,他微微一笑道:“好的,纳西斯小姐。”
许多人回头看我,我急忙起身面向柯尔同学。
柯尔是个戴眼镜的男生,身材高壮,长相有点粗犷,我没与他说过话,但总觉得他是个沉默寡言且有点害羞的人。
他看了我一眼,沉下视线,开始重复他刚才的论点。
这不是个困难的论题,刚好我也做过研究,可以用实例和他辩驳几个回合。一开始我有点紧张,逻辑也有点混乱,可当大脑被论题本身占据后,一切紧张就消失了,我坦然地叙述着自己的观点,像平常写论文一样毫不滞涩地宣讲着,语言也流畅清晰。反倒是对方始终低垂着眼眸,后期甚至磕磕绊绊,最后他讪笑着看了我一眼说:“抱歉,我的确没有阅读过类似的案例。”
教授摆摆手让他坐下,又问:“有谁要继续与纳西斯小姐辩论吗?”
课堂上稀稀拉拉地举起几只手臂,教授叫了坐在中排的一个人:“哈里斯。”
那是个金发碧眼的高大青年,他一手撑着下巴,侧头盯着我,另一只手高高举起,弗拉维教授叫到他名字时,他迅速起身,还颇为幼稚地向我行了个辩论礼仪,惹得课堂上发出笑声。
我对这个人印象深刻,且并不是什么好印象,他在上学第一天,就当着教授的面戏弄我,结果害得我被鲍威尔教授大骂。但毫无疑问他是个很聪明的人,我从不见他去图书馆学习,可他总能获得教授们的褒奖。
而且他还是个很善于辩论的人,提出的问题刁钻又苛刻,我与他辩论了没多久就败下阵来,他嘴角挂着挑衅的笑容,略有些自负地问我:“纳西斯小姐,您赞同我的观点吗?”
我点点头,毫不恋战地坐下,在课堂上出风头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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