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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古玉和他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始终离不开他身边,他当时就连最重要的古玉都会失去,一想到自己这么欠考虑,他就很懊恼。
把几十片玉片一一塞进皮肤,疼痛可想而知,但他已经麻木了。两年多前,他还是个普通的上班族,四体不勤的宅男,现在,他却可以面不改色地用刀划开自己的皮,把坚硬的玉片插进血肉里,强大起来的,不仅仅是他的实力、他的体能,还有他的心智,他从一个见到变异老鼠都吓得脸色苍白的平凡人,变成了一个合格的末世生存者。眼泪和恐惧,已经离他越来越远,因为他早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平静地做好了自己随时会死的准备,当一个人连死都不再畏惧,才是他真正强大起来的时候。
除了蓄能玉符外,他还以每天一个的速度箓制能量防具,他希望能在进入青海前给每个人都配上这个东西,关键时刻真能救命。
这期间,孙先生和庄尧为了阿布的事也耗费了很多心血。阿布已经到了一阶临界点,能量核随时都可能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进阶,而阿布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都没有能力控制这股力量。一般变异动物进阶,都是听天由命,丛夏虽然能够帮助阿布,但是如果阿布自己不会控制自己的能量,全靠丛夏来做能量运转的工作,他的负担会非常大,何况猫和人的身体构造完全不同,人体经络的那一套根本无法适用,丛夏心里不太有把握,因此由一个脑域进化人控制阿布的身体,进而控制它的能量运转是最保险的办法,而要让阿布的脑域能被控制,不仅要求脑域进化人有足够的实力,还要求阿布本身的脑域进化到一定程度,可以和人类的脑电波产生某种契合。因此,孙先生和庄尧要在阿布进阶之前,先刺激它的脑域进化,这件事的危险性在于,阿布可能失去它对人类语言和情绪的理解,不再能和庄尧用脑电波沟通,变回一只普普通通的猫。
进行脑域刺激前,阿布浑然不知自己要经历什么,每天吃吃睡睡,闲来在雪地里打滚,隔三差五去明府找那匹马玩儿。只要能和主人们在一起,它没有任何烦恼,非常幸福。
丛夏用小舟和小五的羽毛给阿布编了个项链,色彩斑斓地羽毛挂在它满是白色绒毛的脖子上,随着它每次的跑动飘舞,鲜艳扎眼,非常好看。阿布对这个项链也很好奇,时不时拿爪子扒拉着,但在不小心扒拉掉一根羽毛后,吓得直接僵住了,紧张地看着丛夏,丛夏笑着扭过了头去,假装没看见,阿布把那根羽毛藏进了雪里,然后再也没敢碰过那根项链。
邓逍因为怕冷,已经很少出来和阿布玩儿了,即使出来也只能缩在阿布的肚皮里。阿布的毛发随着温度的降低而不断地在加厚,它现在就像个毛球一样,远远看过去基本就是圆的,尤其是爬着的时候,从背后看只能看到一个小山一样圆滚滚的屁股,其实它本身没胖多少,是毛发增厚了一倍。不得不说,其他动物在适应环境方面,至少身体素质比人类优越太多,邓逍窝在阿布的毛里,就不至于太冷。
其他人也难得没在屋里忙活,纷纷出来陪阿布玩儿,丛夏则亲手给阿布料理了一大锅好吃的,阿布已经好久没跟大家一起玩儿,兴奋得上蹿下跳的,惹得光明城内的百姓都跑过来看这只大猫撒欢儿。
庄尧摸着阿布的头,眼里有一丝担忧,合三个脑域进化人之力,应该不会失败,何况他们已经计算过很多遍了,只是关心则乱,阿布什么都不懂,完全信任他,他却要让阿布经历一次危险的试验,那种沉重的心情让他心烦意乱。只是他没有别的选择,他是阿布的主人,他要让阿布好好活下去。
邓逍摸了摸他的脑袋,“小庄尧,想什么呢。”
庄尧嘀咕道:“说了你也不懂。”
“你就是想太多才会两年了个子都不怎么见长的。你放心吧,阿布不会有事儿的,有你们三个脑域进化人在,还有丛哥,阿布肯定会平安突破二阶,而且会变得比现在还聪明还厉害的。”邓逍拍了拍阿布,笑道:“就是别再变大了,你现在也太能吃了。”
丛夏含笑,“你怎么有资格说别人能吃。”
邓逍骄傲地一拍胸脯,“别的人肯定没我能吃,但是阿布不是人,它的胃都能装下我了,我甘拜下风。”
庄尧瞪了他一眼,“白痴,你跟一只猫比。”
邓逍一点也没往心里去,哈巴狗一样凑到丛夏身边,“丛哥,今晚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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