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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仔细寻思了一阵子,觉得晚上去可能干不过人家,怕进得去出不来,但又不敢违抗老板的命令,于是别出心裁地在光天化日之下跑去夜总会去闹场。
对方带了十几个外强中干的彪形大汉,雄纠纠气昂昂地来到了人员萧疏的夜总会踢馆。
白天看场子的,要么是通过正经渠道雇佣来的保安,要么是魏谦这样被乐哥当花瓶摆着的半大孩子,装装样子可以,动手可见不了真章。
踢馆的这几位一看就来者不善,闯进来压根没人敢拦。
那位领头的,一屁股往大厅一坐,摆明了就是捣乱,大声污言秽语,调戏端盘子的小姑娘,酒瓶子打碎了一地,本来就不多的吃饭的客人吓得站起来要走。
大堂经理皱皱眉,低声吩咐底下的小兄弟,让他们给乐哥打电话。
结果小兄弟还没来得及去,穿着娱乐城制服的魏谦就面无表情地走了过去,一个闹事的人以为他是来制止的小保安,一把抓住他的衣领,丝毫不把他放在眼里:“叫你们老板来,聪明孩子别出来当炮……”
“炮灰”俩字没说出来,他先陡然变了调子,那人一声尖叫,慌忙放开魏谦,连着往后退了五六步,面露惊惧。
只见他胸口一道大血口子,血像喷泉一样地喷了出来,人们这才发现,魏谦手里拎着一把厨房剁骨头用的大砍刀。
魏谦砍人毫不手软,一刀下去,他连脸都没抹擦,一手拎着砍刀,一手捡起一个碎了一半的酒瓶,招呼不打,连话也不说,直接就像是杀父仇人一样地冲上去肉搏。
有道是“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这些人避开晚上人流高峰,挑白天清净的时候过来闹事,可见本来也不是什么横的。
于是十几个人,当场就被一个不要命的全部干翻了,以其惊世骇俗的金玉其表、熊包其中成全了这一段传奇。
乐哥听说这事带人匆匆赶来的时候,战局已经结束了,就见了现场一地的血和酒水。
半个身体鲜血淋漓的少年身上就剩了一件白背心,坐在沙发上,伸着胳膊让闻讯赶来的三胖哆哆嗦嗦地给他清理胳膊上的碎玻璃碴子,手不自然地垂着,也不知是脱臼还是骨折。
然而他好像不知道疼一样,一声不吭,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只是低着头,全神贯注地抽着一根烟。
第八章
从退学到那场以一对多的架,一整年的时间,魏谦一直过着一种机械而日复一日的生活,这种生活就像是一块粗粝的磨砂纸,把他身上一点年少跳脱气像死皮一样地磨下去了。
前途的大门在他面前缓缓关闭,时光推着他疲于奔命地走,魏谦原本以为这样的日子会很痛苦,可是后来他发现,一旦人身处“痛苦的日子”中,反而对“痛苦”的感受不那么敏感了,他依然能找到一些乐子,并且津津乐道很久,一年过得很快。
其中就有一场是魏之远闹出来的。
小远不像小宝,魏谦说什么他都会听,一般不用和他多费口舌,可没想到上学这事,这崽子竟然学会斗争了。
魏之远死也不愿意去上学,他的生活环境比较畸形,对一些生存相关的事知道得格外多,对正常小孩该有的常识却欠缺得惊人。他对学校毫无概念,小宝和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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