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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更是稀里糊涂地怀孕生下了魏谦。
因此理智上来说,魏谦理解为什么从小他妈就不待见他,他觉得自己生下来的时候,她没有直接把自己掐死,就已经是激素的作用了……激素才是人类生命的奇迹。
更不用说她还勉勉强强地把他拉扯大了。
可尽管这样,魏谦依然打心眼里恨她。
天天恨,打卡似的定时定点地恨,恨不得吃她的肉喝她的血。
然而……他又会打心眼里期盼她能给自己一点温情,偶尔她真的给了,魏谦就会感觉到莫大的幸福,因此他也恨自己,他认为自己基因不好,天生有那么一根贱骨头。
女人总是昼伏夜出,她赖以谋生的工作古老又传统,在我们国家有着数千年见不得光的历史。这是一份带给魏谦无数“荣耀”的工作——他妈是只“鸡”,用这个婊子臭不要脸的话说,这份工作的好处就是白嫖了男人,还要男人给她钱。
魏谦那个强奸犯的爸终结了她的整个少女时代,让她从里到外黑了个彻底,越发地不知羞耻起来。
而作为一颗“鸡蛋”,魏谦的童年就是一场漫长的折磨。
他妈每天晚上都会骂骂咧咧地出门,直到第二天早晨才回来,会用长长的指甲把他从被子里活生生地掐醒,如果她心情好,就爹娘三舅老爷的一起骂他一遍,如果她心情不好,还会顺手打他两个耳光,然后一身酒气地指使还没有锅台高的小魏谦去给她弄口吃的。
有那么好几次,魏谦把耗子药都买好了,准备下在饭里,跟她同归于尽,不过最后还是没下成,因为那女人偶尔试图当个妈的时候,会用柔软的胳膊抱着他看一会电视,高兴了还会温声细语地在他耳边跟他说几句话。
如果夜里收入不菲,她还会在早晨回家的路上给魏谦买两套煎饼果子。
这种情况虽然弥足珍贵、可遇不可求,却总能让幼小的魏谦受宠若惊,每到这时候,他就不想杀这个女人了,因为他也会想起来,这女人是他亲妈。
他的亲妈比他一生中见过的任何女人都要漂亮,然而丝毫没有给他带来一点荣耀。
可全世界毕竟只有这么一个人是他亲妈,杀了,就没了,他舍不得。
他们俩就这样,彼此仇视又相依为命地活了下来。
魏谦五岁的时候,他妈又嫁了一回人,继父是个老实人,赚钱不多,没什么本事,对这个便宜儿子也不算很热络,但是也从没有虐待过。
后来大概是嫌他在家里碍眼,等魏谦刚满六周岁的时候,继父主动把他送进了小学校,骑着大二八的自行车送他去学校报道。
魏谦管他叫叔。
叔来了以后,他妈一夜之间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再也不出去鬼混了,几乎是立竿见影地洗净了铅华,高挽了长发,没再沾过一滴的酒,脾气也好了很多。
她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正常的女人和正常的母亲。
当年冬天,她甚至动手给魏谦织了一件毛衣,那件毛衣他只穿了一冬天,由于个子长得太快,第二年就穿不下了,却一直被魏谦珍而重之地收在柜子里,因为那几乎是他童年收到的唯一一件礼物。
都说六七岁的孩子到处滚、狗都嫌,可魏谦六七岁的时候乖顺得就像条狗一样,他一句废话也不多说,一个要求也不提,如果大人不主动给,他就绝不开口问大人讨钱,学校里有时候有点事让交钱,魏谦都是先跟别人借了,再自己跑台球厅游戏厅去给人打杂帮忙,赚几块钱还上。
他在这个过程中结识了很多比他年纪大很多的小混混,老板看着他小,跑来跑去地捡球端盘子挺有意思,再加上有眼力劲儿,非常会看人脸色,所以就把他留下了,当成个奇葩的吉祥物,闲来逗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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