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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室的温度让镜子蒙上一层水汽,空气中弥漫着水滴向天花板正中央的浴霸处聚集。
戴岚在中学的时候学的物理忘得差不多了,不知道水雾喜欢往温度高的地方聚集是什么原理,但温度一高水就要变成水蒸气了,这个还是记得的。
他想到飞蛾扑火。
明亮的东西总是太耀眼了,即便是被安置在偏僻的地方,只要看一眼,目光就像是被死死地钉在那一样。
戴岚自认为还没有当飞蛾的觉悟。
他光着脚,把浴室里的灯都关了。
对宋意的心思,戴岚没想骗自己。他是个心里想什么都不藏着掖着的主,自欺欺人这种事更不会干。周四那天,蒋新明看出来就看出来了,他不否认也不想解释。
但是心思只是心思,戴岚没有任何进一步的打算。
宋意长得好看,性格也好。门诊室的那点接触,往好听了说是一见钟情,往难听了说就是见色起意。
放到以前,戴岚管都不管是一见钟情还是见色起意,喜欢就去追。
但现在不行,宋意不一样,精神科医生的身份搁那摆着,巧不巧的还偏偏是给自己看病的医生。就他那悬壶济世的菩萨情怀,戴岚看着都心累。
喜欢是真的,烦也是真的。
三十多岁的年纪了,戴岚不想给自己找那个麻烦。
但即便是不想找麻烦,他仍然忍不住去给宋意留下个不那么糟的印象,至少体面些。
相比于喜欢人家那点心思,这多此一举加情不自禁的心思更让戴岚觉得难堪。
在感情上游刃有余这点,戴岚照褚知白差远了。
虽说人长得帅,穿衣搭配也讲究,当年在北美留学圈,想追戴岚的男生女生多了去了,但他多好的都看不上,从头到尾都散发着玩物丧志的颓废气质,拒绝人的话都千篇一律:“每一天都想死,心都入土了,别和我这种人谈,不值当。”
褚知白当时还弯酸他:“天天净放一些花哨的屁,不如直接说‘你很好我不配’。”
戴岚在美国待了三年,这三年褚知白没换过三十个男朋友也差不多了。
都不用和褚知白比,自己活了三十多年还一次恋爱都没谈过这件事,跟谁比都挺寡淡的。
关键是即使换了三十多个,褚知白仍然能够做到“乱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戴岚就没见他因为分手伤心过。
样本不足,戴岚很难去想象飞蛾是一种什么样的生物。
趋利避害是生物的本能,趋光性也是生物的本能。
两种本能的相互作用导致的结果,戴岚判断不了这到底是洒脱还是蠢,但终归是蛮疼的。
“不疼,别看了。”
蒋新明最近一两个月在和一个大四的学妹忙一个健康传播的创业项目。
学妹新传的,有个患有躁狂症的男朋友。她男朋友跟她一起做项目,平日里挺温和的一个人,犯起病来跟发了狂的豹子一样,因为一点争执,对着蒋新明就一巴掌挠了过去。
蒋新明脖子上那三道抓痕着实有点吓人,学妹心里过意不去,时不时地就拉开蒋新明的衣领看一下。
“还是去医院吧。”
“没事,就看着吓人,连皮都没破,主要是照着脖子扇了一掌,那抓痕是扇的时候额外赠送的。不信你问他。”
蒋新明是真没当回事,也没怪谁,还调侃地看了学妹男朋友一眼。
后者镇静下来之后,特别不好意思,把“对不起”“真的抱歉”翻来覆去说了几百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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