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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的下面,补上了几段文字——
“原来反派对他好是把他当替身,大佬对他好,是别有用心,父母对他好是为了把他的骨髓换给真少爷,真少爷对他好是捧杀。
原来所有人都不爱他,君宝心如死灰,后来大病一场醒悟了。
他要所有人都付出代价,全员火葬场。”
君宝看完后目瞪口呆,艰难地调整心情。
#好了,从现在起开启火葬场模式
#我是个没有感情的杀手,谁也别理我
#我讨厌预收只写一半的作者
后来君宝闹别扭了,所有人都开始着急
反派:我是真心爱你,从没有替身
大佬:我对你的心比珍珠还真,你可以把它挖出来看
父母:哎哟小祖宗,家大业大的,哪儿能让你捐骨髓啊
真少爷:你要怎样才肯相信我
第12章
所以总结就是,宴辞并不特殊,只是恰好撞在了他的某个点上,挑起了他的情.欲。
理清思路后,谢究白有种豁然的清明,那股烦躁总算是没了。
—
这段时间,宴辞一没课,就会往这个院子里跑。
几乎每天都会推着谢究白出去晒太阳,换一换心情。
但今天,宴辞刚踏入房间,就明显地感觉到了,谢究白的眼神不对劲儿。
比起以往,似乎多了几分兴味儿,而且直勾勾的,像是在欣赏什么有意思的艺术品。
宴辞像往常一样问:“谢叔叔,外面太阳很好,要出去透透气吗。”
谢究白一挑眉:“好啊。”
他撑着身子下床,抬起小腿朝宴辞示意。
宴辞便蹲下身,从床头柜里翻出一双棉袜,宽厚的手掌,握住他纤细的脚踝,细致地把棉袜往他脚上套。
男人的脚皮肤苍白,青紫色的血管暧昧曲折,在脚背上蔓延开,脚趾有种莹白的粉,天工造物般,每一寸都美得恰到好处。
宴辞眸光不自觉地变得深沉,但很快,那些龌龊的心思,被他尽数压下。
他自然地帮谢究白穿好棉袜,又套上了棉拖鞋。
虽然才是秋天,但谢叔叔体寒,手脚会格外怕冷,这些宴辞都记得。
这期间,谢究白的视线一直落在宴辞身上,从那棱角分明的下颌,游移到那让他产生欲.望的喉结,最后落到了宴辞的手上。
他突然觉得,宴辞的手也很好看,修长而有力,手指动起来时,手背上的青筋会隐隐跃动,是相对于他喉结来说,第二性感的地方。
宴辞察觉到了他的打量,耳尖微红,面上却镇定自若,站起身说:“谢叔叔,好了。”
总觉得,谢究白对他的态度有了些变化。
从那天买西装回去后,谢究白似乎隐隐对他烦躁,想看但又克制着不去看他。
但今天,谢究白的视线却很直白,甚至赤裸裸。
让他觉得自己像个光溜溜的雕塑,被摆在人前反复观摩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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