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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颔首,“是的,我们在一起了。”
“原来是真的啊,”比起失去一个美腿主播,秦文最关心的还是——“听说昕昕是男扮女装,那他真的有那么好看的腿吗?不会是P的吧?”
秦修瑾灰眸微温,仿佛进入到什么回忆中,“当然。”
“他的腿,比屏幕中还要更加漂亮,不止是他的腿,他的脸,他的手,他的腰,甚至于连脚趾,都仿佛经过了精雕细琢,好看得不像是现实存在的人……也许他真的不是现实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人,”秦修瑾的声音低得像是在喃喃自语,“即便是这样,我也要得到他。”
“什么?”秦文一时之间,甚至都听不到他的声音。
“没什么。”秦修瑾的神情,又恢复如常了,他冷冷地对着秦文说道:“你就留在这里看着爷爷吧。”
“我还有重要的事要做。”
*
明昕在米国已经生活了一个月了。
他高中时英语成绩就很不好,听力几乎是零分,更不用说到米国,听本土的人说话,最开始出门的时候,那些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不知道为什么都很喜欢和他说话,明昕被他们围在中间,周围都是嗡嗡嗡的语速很快的英语,他什么都听不懂,吓得立刻就逃回了家里,好几天都不敢出门。
他也想过学英语,可每次他这么提起,薛景闲就说他在米国的生活有多不容易,能供应明昕和席钦生活,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更何况,明昕当初来米国时,没有带任何身份证,完全是偷渡客,要是太高调了,是会被发现的。
明昕心里却嘀咕着,当初把他们接到米国的时候,薛景闲可不是这么说的,那个时候在飞机上,薛景闲不是说了,他要什么,都给他吗?现在连教个英语,居然都要推脱来推脱去的。
席钦倒是能教几句明昕英语,但到了米国之后,他却总是出门,一出门就是好几天,每次回来手上都拎着一大包钱,有的钱甚至还沾了点血,简直触目惊心,可那些钱都被薛景闲收下了,也不知道被他用去哪里了。
而席钦每次回来都浑身是伤,甚至没看过医生,都是明昕给他包扎的,每次只奄奄一息地在家里躺了一天,就又被薛景闲赶出去了。
这一次,席钦身上的伤口有些过深了,就连森然的骨头,都仿佛露出来了一点。
再这样下去,席钦迟早有一天会死掉的,明昕从未如此清晰地认知到这一点。
于是那天,他用力地掐红了自己的手臂,在为席钦包扎时,不经意露出了自己红痕满满的手臂。
果然,席钦立刻就抓住了他的手腕,冷声问道:“这是什么?”
明昕立刻慌张地拉下了袖子,小声道:“没、没什么。”
“是薛景闲?”虽然是一句问话,席钦的声音里,却已满是笃定了,他强撑着身体,不顾再度渗出血液的纱布,再度拉起了明昕的袖子,这段时间来越发粗粝的手掌轻柔地抚过明昕的手臂,满是怜惜。
“没有……他、他也只是手上占点便宜而已,有你在,他不会对我做什么的……”明昕埋着脑袋,强行挤出了点委屈的哭腔,“席钦,算了,我们还住在他的房子里。”
他这样的委屈,却令席钦更是坚信。
“对不起……昕昕……”席钦紧紧地抱住了明昕,“我以为,把你从秦修瑾那救出来,就能保护你了……”
“你确实保护我了呀,”明昕的声音柔软,泣音中却满是蛊惑,“可是,席钦,我好害怕,你每一次回来,都浑身是血,要是哪一天你死了,我——”
他没有把话说完整,可席钦却已自行补全了那个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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