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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话,只是这么牵着手在矿道里散步的时候,他们耳边只有铁器碰撞石壁的叮当声、宝石原矿互相摩擦发出的、略显沉闷的响动。

除了僻静、蛮远,不太可能有神恰好路过之外,这里其实不适合成为约会地点。

在地上的时候,不管森林、原野,小溪还是河流,阿尔忒弥斯总能找到有意思的东西。

要是他们在水仙花平原,他还能带阿尔忒弥斯去摘冥石榴,或者是去找那种白色的幽灵小花。

至福乐土也行,至福乐土的环境更像地上。

“都可以。”

阿尔忒弥斯毫不犹豫,“是之前提到过,会变幻形态的那个埃普刹吗?”

“是……不过可能不是很有趣。”塔纳托斯抿唇,无意识放慢脚步,“它本身长得没有那么可爱。”

也不会变成可爱的动物。

“那边那个?”阿尔忒弥斯已经眼尖发现了一只,体积庞大,臃肿,几乎占据了矿道坑洞的三分之二,那条闪亮的黄铜腿格外明显。

它在监工们的注视下徘徊不前,没有真正接近开采宝石、还有秘银的地方。

“是埃普刹。”

塔纳托斯还没来得及点头,他就已经兴致勃勃地走过去了。

他们还牵着手——也许是刚过来的时候不知不觉间就握在了一起,也许是刚刚才开始牵。

总之,塔纳托斯被他往前带了几步。

“你好像在想其它的事。”

阿尔忒弥斯觉察到了他的心不在焉。

那张面庞倏地在他眼前无限放大,塔纳托斯差点跌进一潭深绿里。

“……在想喜欢。”

愣了一下,他这么回答阿尔忒弥斯。

阿尔忒弥斯一声很轻的,夹杂着些许鼻音的哼声。

“我的喜欢没有你多。”

塔纳托斯用了肯定的语气。

“怎么会。”

阿尔忒弥斯失笑,“你已经最喜欢我了吧?”

“……”他的确最喜欢阿尔忒弥斯。

但是冥界没有地上有趣。

他莫名介意这一点。

“要比较也不应该在这种方面比较?反正都是约会。”

约会最重要的不是一起去做了什么,而是在一起本身。

最起码阿尔忒弥斯是这么认为的。

塔纳托斯正要反驳,感官就被突如其来、温热的,在脸颊停留了不到一秒的吻占据。

“其实多亲几下就好了。”

他听见已经过去抓埃普刹的阿尔忒弥斯的嘟囔。

——这似乎不是亲吻就能解决的事。

少年默默想道。

……但好像,也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

小塔:反正是阿尔来亲(不对)

晚上还有,大概(躺)昨天本来说写的,但是已经正文完结,打游戏实在是太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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