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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正是难熬的时候,手掌下的皮肤还肿胀着,一碰就疼。
程冕已经走到了近前。
他把手里的酒杯放下,看看陆昭的膝盖:“伤怎么样?”
“没多大事。”陆昭说。
程冕盯着他没动。
陆昭最受不了的就是他这样看人。
像是冷冷注视着猎物的捕食者。
想了想又觉得没必要遮掩,反正晚上睡觉的时候,总要坦诚相见。
陆昭再次想卷起裤腿,却发现今天穿的是条没弹性的牛仔裤,裤脚卷到小腿已经是极限了。
犹豫了两秒,他解开腰带,想把受伤的那只腿抽出来。
只抽出一条腿,还要顾忌着布料不要磨到伤口,实在是有点艰难。
陆昭正想放弃,一边站着的程冕伸出一只手,抓住他的裤脚拽了拽。
陆昭连忙伸出手拉了下,好歹保住了另一条腿上的裤子。
虽然并没有什么必要……
程冕没理会他的小动作,低头看了一眼便皱起了眉。
前两天的磕伤不仅没消,现在变得愈加吓人。
整个膝盖都不正常地肿胀着,颜色青紫,在白皙的皮肤上十分突兀。
程冕转身去看茶几上的袋子。
袋子拆开了,但药油和药膏都完好无损地躺在袋子里,没有拆封。
“我用的那瓶。”陆昭指指旁边已经拆封的。
他又解释了一句:“之前买的,不用多浪费。”
程冕瞥了眼他的伤口,拿起拆封的药油看了一眼,抬眸道:“过期了。”
“哦是吗?”陆昭抬眼去看墙壁上的时钟,“我没注意,怪不得不管用。”
“咔哒”。
程冕把药油放回茶几上,厚底玻璃瓶和大理石茶几相触的声音挺刺耳。
陆昭捏了下牛仔裤上的金属扣。
姚太太经常说他粗鲁,不懂礼仪。
陆昭曾经是真不知道她嘴里说的贵族礼仪是个什么东西,但程冕应该属于很懂的那类人。
这个男人可以做到任何动作都轻缓又不失优雅,吃饭时勺子不会碰到瓷碟,放杯子时也悄无声息。
再加上他不爱说话。
陆昭老怀疑,如果这家伙愿意,完全可以把生活演成默片。
所以,即使程冕日常面无表情,但只要他不高兴了,总能从一些细枝末节里,强势地展现出来。
就比如现在。
看了看被放在一边的药油,陆昭思索着该怎么哄老板开心。
他还没想出个所以然,就见程冕坐在沙发上,朝他招了下手,道:“拿来。”
“什么?”陆昭茫然。
“腿。”程冕直接伸手把他受伤的那条腿捞了过来。
指腹和皮肤相触,陆昭还没条件反射的蜷腿,膝盖便已经搭在了程冕腿上。
男人没看他,只伸手拿过那盒新的药油拆封,倒在手心,两手合上把药油暖热。
陆昭静静地看着他做这些。
这些步骤其实陆昭也会,只是懒得做。
但是看别人做不一样。
他小时候皮得要死,整天爬高上低,摔摔打打,往往不知道什么时候,身上就青一块紫一块。
有时候摔疼了就一路嚎着跑进小卖部。
小卖部柜台上始终放着一盒红色的药油,味道很刺鼻。
他妈或他爸在看店,见到他嚎着进来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店里还有个小板凳。
陆昭经常坐在那个矮凳上,看着父母用手把药油暖热,揉在他的伤处。
又呛又辣的药味散发出来,因为染上了体温,又显得有些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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