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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奖励力度比高中大出许多,而且奖项的含金量分量也更高。
想着既然有能力拿奖,我便开始活跃出现在各种数学竞赛报名队伍之中。不过和从前的奥赛不同,这次我接触到的更多的是数学建模的相关领域。
以前曾小说中见过的“玫瑰色的校园生活”就这么逐渐地在我面前铺展开来。
期间自然也发生了许多值得一提与不值一提的事情。
值得一提的是征十郎有几次还特意请了假陪我去美国德国参加比赛。我发现小时候在我身上的那点分离焦虑,现在似乎全部转移到了征十郎这里。
并非不安,而是太想要一直黏在一起了。
他还认认真真地跟我计算过,如果我们都能活到八十岁,在一起的时间其实只剩下了两万多天。
“两万天已经很多了。”要是在活够八十岁之前我们能一直在一起,我就已经知足了。
可征十郎显然对此不太满意。
他会欣然接受他人对我们“长长久久”的祝福,但他显然更加中意“永远”这样的词语。
而在不分开的时候,我们总是连在一起。
即使是睡觉,第二天我也总是会在醒来后发现他又赖在我这里。
在不惊动征十郎的情况下起床成为了一件难事。接吻时的呼吸换气,我也被他摁着学得炉火纯青。
时不时我会从他的眼睛里窥见一簇鎏金,又或是看着这簇金色没入瑰红里。
而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被更加激烈地对待。
像是在和另一个自己攀比似的,在给予我泪水与快乐的这一方面,征十郎飞速地进步了。
至于那些不值一提的事情,我其实不太能记得起。
稍微印象深刻一点的是发生在夏天到来之前的一次被人搭讪。
之所以会印象深刻也并非留下了什么美好的回忆,反倒那天发生的事情让我的心情感觉有些恶劣,所以才记住了对方的脸。
当时我正在美国参加学习。
镜夜叔叔恰好也在洛杉矶,在他的“盛情”邀请之下,我勉为其难地从下榻的酒店里挪到了街上,慢悠悠地往镜夜叔叔订下的餐厅移动。
在这种街头文化盛行的地域,游行、涂鸦、滑板、音乐……但凡是人能够想到的,几乎都可以被搬上大街。而当我路过某个街区时,熟悉的物体砸地声吸引了我的注意。
隔着一面铁丝网围出来的场地里,一群野蛮人正在打篮球。
会说他们野蛮是因为从我自铁网的这一端走到另一端,仅是如此短暂的这段时间内,这群野蛮人便突然开始带球打起了人……
委实说,这完全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直面“暴力冲突”所带来的场景。
飞溅的血沫之间,我并不差的动态视力甚至捕捉到了夹杂在其中的几颗白色牙齿。
当即我感到了极大的恶意与不适,一边加快脚步离开,一边决定报警。
然而在我越过那座街头篮球场,挪开目光拿出手机后,我的手机却被一只突然从我背后出现的手夺了过去。
“是打算见义勇为吗?这位小姐。”
说话的是一名身量和青峰火神那两人差不多的金发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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