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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的队长了。

几个年轻警察见状,不由得向两人投以敬佩的目光。

另一边。

郑姚正同小李一道,配合警察做笔录。

他们分别将自己所见所闻,以及如何发现,最后又是怎么处理统统交代了一遍。

警察:“请问,是谁最先发现异常的?”

小李见状,不由得将目光移向了郑姚那边。

郑姚无奈,只得点头:“是我。”

警察:“那么,你又是怎么发现的异常?”

“一开始是因为狗不叫了,江温想去叫人,结果门一开,好大一股血腥味。”

郑姚撒起谎来面不改色:“我之前在家的时候杀过鱼杀过鸡,压根没这么大味道,加上我是混娱乐圈的,平常看刑侦剧比较多,当时就觉得不好了。”

怪不得觉得这女生眼熟,原来是明星啊。

警察恍然,接着又问了好几个问题,郑姚一一作答之后,见她脸上似有困色,在加上这个案子跟她也没什么关系,人家就是一证人,于是就放她去卧室休息了。

然而即便是这样,郑姚也不觉得自己能够蒙混过去。

江温的哥哥,还有那个吴队都不是好糊弄的。

谁有没有本事,谁是只会说空话的草包,一个照面差不多也就看出来了。

唉。

真麻烦。

*

害怕引起恐慌,现场勘察清理工作很快就结束了。

这个案子虽然发生在闹市区,影响极其恶劣,但破获过程却是意外的简单。

现场留下的种种证据,已经确定凶手是该男子无疑了,铁证如山,等各种检验报告出来,就算对方不承认也能直接定罪了。

“你说巧不巧,我办案这么多年,这还是第一次遇到凶手没来得及逃跑,就被抓住的。”一般都是先调查,再取证,锁定嫌疑人,最后实施抓捕。

现在可到好,直接一步到位抓了个现行。

“就是他们三个,如果提前一个多小时到的话就好了。”根据粗略估计,受害人正是一个多小时之前被杀的,等郑姚他们到的时候,受害人全身的血液几乎都要被放干了。

“唉,这都是命啊。”

吴队长忍不住叹气,旁边的江良也不禁有些沉默。

虽说这样的案子见的多了,但每一次都让人觉得难过。

这可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啊……

“没让凶手跑了就行。”其他的,他们也无能为力。

“想办法,通知家属吧。”

一想到曾经热情好客的周姨,江良心中像灌了铅块一样沉重。

恰在这时,副队长拿着整理好的笔录走了过来,心不在焉的看了几眼,没发现什么问题,江良随手将其递给了吴队长。

“坏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的功夫,现场就已经大致清理完毕,见几个年轻的警察已经准备上前贴封条了,吴队和江良也跟着上车走人。

他们还得回去给弄报告呢。

谁知刚一上车,还没来得及关车门,江良突然想起来一件事:“那一箱饮料还有借保安的电击棒我忘了拿了。”

饮料是借门口便利店的,电击棒是借保安的,这些都得还回去啊!

吴队不以为意:“我现在打电话给小刘,让他帮你跑一趟呗。”

“…算了,我自己去拿吧。”毕竟是他个人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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