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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力断金。
江闻风后来偷偷扯着江揖的领口警告他不要胡思乱想,他想打谁就打谁, 并不是要为他出气, 那年江闻风十岁,是个小胖墩, 江揖五岁, 挑食,有点瘦还有点矮。
很多年过去, 江揖被江闻风气狠了的时候总会想起这件事。
这么多年的仇恨下来他的性格其实有些极端,有时候觉得江冬林有权有势一辈子都扳不倒, 还动过另辟蹊径让江冬林痛不欲生的想法, 比如弄死江闻风。
也是想起小时候江闻风给他出头的事, 就又作罢了。
江揖知道, 如今江冬林是揣摩着他的心思, 认为他瞧不起江闻风,才勒令江闻风出国避风头。其实江揖放江闻风离开,只是为了小时候那件事。
今天放江闻风离开后,兄弟之间算是再无情分可言,将来江闻风如果放聪明点再不回头,一切都归于平静。
如果江闻风心有不甘回国找事,他不会再手软。
人都说父债子偿,母债子偿也理所应当,那个女人已经死了,她做的孽,就报应在江闻风身上吧。
江揖想,江冬林评价他性格扭曲心思毒辣挺有道理,他料想以江闻风的不自量力愚蠢多情,将来八成是要回国找死的。
所以,他其实还是没有放过江闻风。
江揖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连翩,他现在每天都会去连翩住过的房间坐一坐,跟电器去充电一样,进去的时候疲惫疯狂,出来的时候会平复很多。
会忍不住想将来,和连翩的将来。
这种幻想让他苍白的世界有了色彩,变得非常有盼头。
江揖意外连翩会来送江闻风,毕竟当初连翩除了他之外再不在乎别的人,但想想江闻风曾经为着连翩打了自己......
这就是连翩,从来都是认定一个人就坚信不疑,一股脑的对人好。
一刹那好像思绪万千,江揖终究没忍住:“你去,不要告诉他我在这里。”
何夕楞了一下,在江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已经惯常幽深森寒的眼神中,飞快颔首道:“好的老板。”
他是极聪明的人。
一边快速的选择了能和连翩偶遇的路线,一边脑子里过了一遍江揖让他和连翩搭话的目的。
何夕紧赶慢赶,最后从另一个方向过来,正好和连翩在休息室的其中一个出口前重逢。
何夕惊喜道:“小老板,好巧!”
见到熟人,而且是个自己并不讨厌的熟人,连翩心情也不错:“何夕!好巧。不要再叫我小老板了,时过境迁......”
何夕是故意这么称呼的,见连翩拒绝的这么干脆,还一点异样都没有,再对比自家老板的样子,脑海里就冒出了一句“早知如今何必当初”的评价。
他不好意思的道:“是我的错,又忘了。我来机场送个客户,连少您是?”
连翩:“送个朋友。”
何夕见连翩待他一如往常,并没有因为他是江揖的亲信而迁怒,心道当初那些说连翩骄横跋扈的传言也不知哪来的,连翩的心胸气度其实早已经胜过很多人。
而且看现在的状态,明显比过去要好。
至于好在哪里,和不久前江闻风见到连翩时的所思所想差不多。
既然遇到,难免和同行的人打个招呼,何夕看向连翩身边的少年:“这位是?”
谢燕归如今经常跟着连翩去谢氏集团,能在集团总部工作的人员都是人精,他观摩着这些人之间礼貌客气的相处,现在对外交往上一点障碍都没有。
但他没有说话,只用那双漂亮的桃花眼期待的看着连翩。
这小狗,心眼怕不是天生的,连翩有些无奈又有些好笑,给何夕介绍道:“谢燕归,我男朋友。燕归,这是何夕,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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