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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实更喜欢素净的花朵,他不需要多大的排场,不需要多么名贵的礼物,他最看重的是那份心意,是所爱之人时刻把他放在心上的关怀与体贴。
那时的情郎是一个贫穷的天师,连看书的蜡烛都要省着用。
曲昙收到的第一个礼物,是他用草叶叠成的蚂蚱。
情郎温暖有力的手掌覆盖在他的手背上,捏着他的指腹去摸蚂蚱的脚。
草叶的纹理滑过他的指腹,耳边是低沉醇厚的声音。
“蚂蚱是这个模样的,你虽然看不见,但是可以在脑中想象它的样子,把触摸到的细节一点一点拼凑起来。”
他一直很珍惜那个草叶折成的蚂蚱,后来他的情郎又陆陆续续给他折了许多动物。
有蜻蜓、有蝴蝶、有兔子......
又带他去摸毛茸茸的小猫和小狗。
他的世界突然有了颜色。
手中的红玫瑰是如此的娇艳欲滴,青年的眼眸是如此的温柔深邃。
一朵花,胜过千言万语。
曲昙小心地握着玫瑰的枝干,垂眸看着叶片上的露珠。
枝干上的倒刺扎进了他的指腹,他没有流血,而是从指腹上冒起一缕淡淡的青烟。
还没感觉到痛,手指就被于洲握住了,他深深地皱着眉,脸上带着自责和担忧,“你没事吧,手指疼不疼?”
又是那似曾相识的体温。
被于洲捏住的指腹微微蜷缩了一下,指尖轻轻颤抖。
于洲拿过他手里那朵玫瑰花,把上面的倒刺一根一根地拔了下去,又重新递给他。
“给你,这样就不会扎到了。”
曲昙接过被拔光刺的玫瑰花,一时间心跳如雷。
一股奇特的感觉传遍他的全身,让他指尖颤抖,筋骨发软,就连脚趾也不自觉地蜷缩起来。
于洲把素描本和笔筒整理好,一派风轻云淡的念起了《大悲咒》。
池子里的鸳鸯正在戏水,曲昙拿着玫瑰坐在一旁静静听着。
于洲偶尔会读错一两个字,这时曲昙就会指出来。
读了两遍《大悲咒》,于洲便开始背诵。
他容颜俊美无俦,声音低沉和缓,明明万鬼城光线幽暗,他身上却好像散发出万丈光芒似的,让人移不开眼睛。
于洲这种顶级学霸拥有超强的记忆力,本来读一遍就过目不忘,却偏偏当着曲昙的面背了六七遍。
而且每一遍都会有细微的进步,成功迎来了曲昙的欣赏与夸赞:“不错,学得很快。”
得到赞扬,继续拉近关系,推进彼此感情。
于洲谦虚地说道:“我不如你的情郎博闻强记,只好勤能补拙多背几遍了。”
提起情郎,曲昙的眼神又变得温柔似水,面带骄傲的说道:“他过目不忘,再难的书籍看一遍就能背诵下来,再难的天师术法练一遍就能完全掌握,虽然天赋如此出众,他却不骄不躁,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天世界的翘楚。”
于洲继续夸夸夸:“他真厉害,怪不得让你念念不忘。”
背诵完《大悲咒》,于洲又拿了一篇佛经向曲昙请教。
这篇佛经是古汉字,辨认起来更加艰难,曲昙耐心指点。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一个小时之后,坐在池子边的一人一鬼中间原本隔着一个人的距离,现在却又贴到了一起。
佛经放在两人中间,我的头挨着你的头,你的肩膀贴着我的肩膀。
从远处看过去,还以为是互相依偎在一起的恩爱眷侣。
于洲只要微微一抬眼,就能看到曲昙近在咫尺的脸,就连他的睫毛都看得根根分明,清清楚楚。
虽然这鬼王是个没有原则没有底线的恋爱脑,但是他实在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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