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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和『篮球』两个意象, 几乎可以敲定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了,剩下的留待林洛自己求证。

所以江彦亭在问林洛“你也是第六小学的吗”时的小心翼翼, 更深藏着对林洛能够找到自己的满心期待。

不急着把谜底揭穿,是为了让这种期许的暧昧存在得长一点...也当是给之后找到谜底的林洛一个惊喜...

机械音把这称作『双向暗恋』,勉强也没错。只是这种设定未免狡猾。光是攻二男大十八变,而主角受却是等比例长大这一点,很难不说原作者这么安排时心有恶意。

“是啊!我是五班的。”林洛说道。

江彦亭接着问:“那你那个暗恋对象是几班的?”怕自己显得唐突,他还补了一句,“我帮你想一想, 说不定我和他还认识。”

林洛做出思考的模样:“...唔, 应该是四...”

班字还没说出口, 组织开会的师兄师姐走了进来,林洛话被打断。

但那个『四』字江彦亭是清清楚楚的听到了,这下板上钉钉了,主角受暗恋的那个男生,正是攻二。

如果是在原文里,这时候攻二应该陷入了巨大的甜蜜,以为主角受很快就会找到他,然后他会对他说,傻瓜,其实我也早在那个时候就喜欢你了。

接着两情相悦的人就会开启一段甜蜜爱恋。

然而被巨大喜悦冲昏头脑的攻二忽略了一个细节,他早就不打篮球了,主角受又怎么会在大学的篮球场上疑似认出了他呢?

显然是认错了人。

接下来的剧情是主角受以错认初恋之名,招惹上一个校霸痞子,跟那个人一来二去的产生了一段爱情纠葛。

而攻二则成了最大的小丑,满心欢喜等来心上人误撩了别人的一场空。深受刺激之下,他决心要把人抢回来!

遂与那校霸痞子展开了一场争夺主角受的狗血大战。

虽然这个走向是评论区会喜欢的,可这次攻二的人设太好,评论区的“妈妈”们都先入为主的稀罕他。

大家对剧情走向也是很敏感的,知道误会要来了,纷纷发表重要讲话:

“啊...!!!我喜欢这个女婿,不要换攻行不行...求求了,让我安心买这个股。”

“楼上的你搞清楚,我们一切以洛宝的利益为先,谁在乎你喜欢哪个攻啊,跟攻共情的脑子都有问题。”

“同意!不要对男人抱有幻想。不过...这个攻二确实还不错,80分吧。”

“攻一还没出场,等先看看他什么样,不好再骂。”

“+1+1,看谁是更好的狗,不好的一脚踹掉,火葬场安排。”

“有一说一,攻二这种高冷禁欲款的,我想看他火葬场诶...想看他被虐。”

对于以上言论,零零二现在连反驳和吐槽的兴趣都没有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不与傻x论长短。

他只想赶紧推动剧情,让林洛快点招惹上那痞子,把那人带到主线里来。所以他小声在主角受耳边说道:

“林洛,能被你看上的人,一定是十分招人喜欢的,先祝贺你。不过,这里面有些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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