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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留恋地拉紧窗帘,一丝光也透不进来才舒舒服服躺回大床里,打了个哈欠,美美地睡了个回笼觉。
就连傅卿雨也看出了程离的好心情,吃饭都比平时多了不少,嘴角挂着抹不开的笑意。
傅卿雨看他吃饭那么香,自己的胃口也跟着好了不少,凑近了问:“嫂子,发生什么事了这么开心?”
程离愣了愣,这才意识到自己有点儿过于得意忘形了,傅卿云才走了几个小时,他就迫不及待想欢呼庆祝。
但这话不能跟别人说,三喜正好在桌子底下蹭着他脚,他摸了摸三喜头,笑笑说:“三喜来了之后我都很开心,它一直在蹭我脚,有点儿痒。”
傅卿雨低头去看三喜,三喜还咧着嘴。
“哥把三喜带回来,实在是太正确了,家里热闹了不少,我也好喜欢三喜。”
“是啊……”程离又吃了口东西,讪讪地接话,“快吃,吃完待会儿送你去学校。”
“今天周末啊,不用去学校。”说起学校,傅卿雨皱了皱眉。
傅卿雨一提醒,程离才想起来今天周末:“不用去学校,也不用去公司,李老师会来给你上课的,对吧?”
傅卿雨在一所国际学校读高中,但因为坐在轮椅上,情绪时好时坏,大多数时间都是请假在家不去学校,傅卿云给她请了三个家庭老师辅导,她不想去学校就不去,傅卿云什么都由她。
程离很不赞成傅卿云这种教育方式,虽然傅卿雨坐在轮椅上,但她也需要正常的社交跟朋友,傅卿云哪怕能护得了妹妹一辈子,她也应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
好在傅卿雨并没在毫无底线的宠溺下长歪,她单纯善良,但在情绪阴郁时,也会做出极端的事。
程离瞄了眼傅卿雨左手手腕内侧一条横向疤痕,不难猜测,那是她曾试图割腕时留下来的伤口,疤痕不长也不明显,浅浅的一道,可能是当时她主动放弃了,也可能是被人发现的及时。
平时傅卿雨手腕上都会戴一只腕表遮挡伤疤,今天摘了腕表,以为程离看不见,并没再刻意遮挡。
程离看着她的手腕,思绪飘远。
在他看不见的时候,也做过这种傻事,而且,差一点就成功了。
所以很理解傅卿雨当时想放弃的心情,像是赤脚走在山谷中的钢丝绳上,稍不留神就会坠入深谷。
他还记得那天是万里晴空,他看不见蓝天晴空,但春色里的好天气,让路上的行人特别热衷开口聊天气这个话题。
程离记得那天正午的风贴着皮肤擦过,跟棉花一样柔软。
不冷不热的天刚刚好,不像夏天的烈阳能把人烤化,也不像冬雪恨不得把世间万物都封锁在不透气的白色里。
那是程离第一次一个人偷偷出门,那时他还不会用盲杖,不会走盲道,一路跌跌撞撞像个将死的醉鬼。
他撞倒了路边的自行车,胳膊上被墙边长了刺的月季藤扎了几下,手臂上的疼痛并没有因为时间的延长而减轻。
最后又不小心跑到马路中央,尖锐的汽笛声,汽车轮胎跟柏油路面的摩擦声,夹杂着司机的谩骂。
“你瞎啊,走路不长眼睛,想死死远一点去。”
“我的确是瞎子。”
程离仰躺在马路中间,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小,眼泪顺着眼角滑落,淌进头发里,又疼又痒。
他不知道最后是被谁扶起来的,也可能不是扶,是拖,后背火辣辣的疼。
但他只专心在想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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