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16(1 / 2)

加入书签

往前迈出一步,就两腿发软,整个人不受控制地朝茶几扑了过去。

幸运的是他没有摔出什么好歹,因为在他砸向茶几之前,一双手及时接住了他,无比温柔地将他抱在了怀里。

之后的记忆就变得断断续续,隋聿时而觉得自己沉入了黑甜的梦境里,时而又感觉到有人将他抱回了床上,替他脱掉了碍事的外套领带,又拧来了热毛巾,细细擦拭着他的脸颊,脖颈,前胸。

是兰姨还没下班吗?隋聿迷迷糊糊地想。

细碎的声音远去之后,熟悉的脚步声又回到床前。一只手悬在半空中犹豫徘徊了许久,最后小心翼翼地、像是生怕惊醒一只短暂休憩的小鸟一般,搭在了隋聿的眼睛上。

他的手掌很凉,贴在眼睛上凉丝丝的,很柔软,也很舒服,隋聿忍不住在他掌心蹭了蹭。

这一蹭惊动了这双手的主人,他的手指蜷起,抽手就要走。

“别走。”隋聿一把将手按下,嘴里嘟囔着:“头疼。”

奈何这只手还是无情地从他的手里抽出,隋聿还没顾得上失落,身旁的床垫微微凹陷,一个人在床边坐了下来,一双手也在短暂的离开后来到了他太阳穴,在他的额间不疾不徐地按压起来。

“好好按,按得好了给你加钟。”隋聿闭着眼睛,不知把对方当作哪家会所里的小妹儿了。

脑袋上的手指停了停,正上方响起一声轻笑,隋聿正想问他笑什么,那只手又耐心地在隋聿的太阳穴上按了起来。

隋聿舒服地叹了口气,开始恃酒行凶,将脸埋进了那个人的腰腹,双手也不客气地环住了他的腰。

这一定是梦吧,睡意兜头笼罩下来,隋聿迷迷糊糊地想,否则他怎么能这么拥抱他渴望的人。

但这又不可能是梦,被那个人温柔回拥住的时候,隋聿有短暂的清醒,毕竟在喜欢他的这五年里,他从来不敢做这样的美梦。

第十一章 我不喜欢

真真的那台相机,是在他小学升初中的暑假摔烂的。

那年暑假,父亲为了让他开心,答应在朋友的画廊里给他办一次小型摄影展。也是在那年暑假,父亲的生意惨败,一跃从不再属于他的公司顶楼跳了下来。

一夜之间,真真的世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父亲走了,给他和母亲留下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一个破碎的家,和一笔几辈子都还不完的巨额债务。

真真还记得父亲葬礼结束的那天晚上,一群人高马大的男人冲进他们家,撬开了家里的保险箱,拆下了墙上的画,开走了地库里的车。

他们甚至想带走真真的相机,真真挣脱妈妈的怀抱上冲上去就抢,结果被打得头破血流,相机也摔得粉碎。

再后来,找上门的人越来越多,直到家中搬无可搬,直到他和妈妈被赶出家门。

离开家时真真清楚地记得,院子里六年前种下的那棵桃树,已经长到三米高了。

真真的妈妈出生在教师家庭,在大学生还是金饽饽的年代,她就已经顺利考上了研究生。入学之后她认识了真真的父亲,两人很快结婚,怀上了孩子。

婚后她没有继续学业,选择了退学,早早过上了相夫教子,衣食无忧的生活。她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无法接受女儿的这个决定,和她断绝了往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