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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一楼卫生间的镜子里,应晓雨看到了自己原装的脸。
?
所以他还是他,只是换了个世界?
应晓雨思考着,抱着书走出卫生间。
应晓雨前脚刚走,与镜子正对的那面墙前,背对镜子、对着其中一个坑位放水的某男生甩了甩放水的部件,塞回去,整理好裤子,转过身,冲应晓雨离开的方向无语地扫了眼。
男生个子很高,容貌俊朗,身材是典型的宽肩收腰的倒三角。
他叫袁劭(shao、第四声),是《这该死的爱情》这本书的主角攻。
而应晓雨,是这本书的主角受。
但袁劭一点也不想看见应晓雨。
为什么?
因为袁劭已经觉醒,不再只是剧情控制下的一个角色了。
他清楚的知道自己只是一本小说里的人物,这个世界也是作者构造的小说世界。
更明白作为主角之一,他会按照作者设定编写的那样,在这本以爱情为主线的BL小说里,爱上另一个主角,和对方发展出一段情感纠葛。
但问题是,袁劭觉得他身处的这本书实在太TM操蛋了。
在作者笔下,主角受是个万人迷,而他这个主角攻是条舔狗,他要一路舔应晓雨舔到昏天暗地没完没了,最终才能在众多竞争者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
就TM有病。
所以从进大学的第一天起,袁劭就开始绕着应晓雨走。
应晓雨往东,他往西,应晓雨往南,他往北,势必要和原剧情鱼死网破,走向属于他袁劭自己的人生。
但他不知道是自己运气太差,还是因为剧情设定的关系,一天里,无论他到哪儿,至少都会遇到应晓雨一次。
这不,他来教学楼上个厕所都能遇到应晓雨,要是剧情设定再狠点儿,是不是还要安排应晓雨站他旁边一起放水,放出一段缠缠绵绵攻受情?
袁劭绷着脸,来到水池前洗手。
他开始思考该怎么在这大学四年里离应晓雨远远的。
先搬寝室吧,袁劭想。
—
应晓雨循着脑海里的印象回了寝室,推开门他就有些意外:
M大新生的住宿条件非常好,虽然和应晓雨原本的世界一样也是四人间,但四人各有各的小房间,公共区有沙发茶几冰箱餐桌,还有一个朝北的卫生间,一个向南的大阳台。
条件这么好吗?
应晓雨走进。
边走边四处好奇地打量着,应晓雨很快来到两两并排的四间卧室前。
ABCD,他是住……
A。
应晓雨迟疑地走过去,拿出兜里的钥匙,门顺利地打开了。
推开门,应晓雨看进房间里:靠墙的一张窄床,床边有张书桌,与书桌正对的临窗的那面墙上靠着一个触顶的大衣柜。
在应晓雨看来,这跟一人一间没差别了,住宿条件委实很好。
应晓雨进门,想了解下原主或者说如今的自己的生活,但或许是刚开学的关系,卧室里没多少东西,应晓雨能参考的东西并不多。
应晓雨便合上门,坐到桌前,摸出兜里的手机。
是台最新款的iPhone。
应晓雨在原来的世界从来没舍得买过,主要原因当然是贵,他买不起,也舍不得,毕竟他爹不疼妈不爱,家里三个孩子,他排第二,人人都忽视他,他像个真空一样不存在。
其实这个世界的应晓雨也未必消费得起上万的手机,从脑海里不多的讯息来看,原主的父母也不过是对普通人,能给原主买上万的手机,当然是因为原主的父母疼爱这唯一的儿子。
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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