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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呢?”曲仲又问。
老妇人冷哼道:“快去警局撤销报案,要不然我明天就找人毁了你的果园。”
石头虫是同州人很多年前对穿山甲的一种别称,那时候国家还没把穿山甲列为保护动物,深山里到处都有捕猎的人。
曲仲一听这老妇人这么说,就知道她脑子里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宝贝儿子已经触犯了法律的事,这是还想着要他私下解决协商。
“撤什么案,他都犯法了你们知不知道。”夏州揉着撞疼的肩膀,气愤地大喊。
“你不报案他怎么可能被抓。”中年人横了夏州一眼,转头看向曲仲:“如果你不撤案,咱们这梁子就算结下了。”
“噗--”
这两母子不仅是法盲,甚至还活在几十年前,那时候村民们若是发生个口角结下了梁子,最爱拿地里的庄稼来威胁人。
那个年代还没有完善的法律,也没有遍地的监控,若真是下了狠心要针对这家人,确实是件让人头疼的事。
可惜,这可是二零二一年,他们的威胁,听起来不过是徒增笑柄罢了。
“哎哟,我的老天爷,这家人杀人拉!”
曲仲笑着的唇角都还没放下,老妇人突然跌坐到地上,开始呼天抢地干嚎。
“这家人要害死我儿子啊。”
“我的脚被他们打断拉!”
段卫国好像认识这人,他挣扎着站了起来劝道:“钟二嫂,你儿子触犯了法律,不是我们撤销报警就能解决的事,你快起来。”
“外公你认识?”曲仲问。
“隔壁村的郑家那几兄弟。”段卫国无奈回道。
老妇人才不管他们在说什么,干嚎不仅没停止,甚至开始躺到了地上,拍着大腿就开始喊:“救命啊,杀人拉!”
说起这郑家,曲仲就知道今天这事肯定不是
说两句就能让人离开的。
郑家钟寡妇,一人带大了三个儿子,在周围几个村里都很出名。
不为别的,就是四个字……胡搅蛮缠。
大儿子早些年在县城里是个混混,经常会带着狐朋狗友做些偷鸡摸狗的事。
后来估计是惹到了大人物,被打得半残丢到了公安局门口。
后来县城混不下去就回了村里,可这一次的遭遇不仅没让这人有所收敛,甚至还成为了他到处吹嘘的资本。
一般的人家都怕惹上这种“狗皮膏药”被占了点小便宜差不多就都选择了忍让。
就是这种看似小事情的让步,让这家人越发觉得别人都怕他们,就连曲仲这种不爱听八卦的人都有所耳闻。
而这个传闻里的混混,应该就是面前这个还在抖腿的中年人。
他看曲仲也知道自己的大名,瞬间还得意上了:“大家伙可都看见,这个人竟然动手打我妈,这事今天可没这么简单就能解决啰!”
“我再说一遍!”曲仲无奈,又重复:“所以你到底想怎么样!”
“先去警察局撤案,然后赔我们两万块医药费。”郑老大开出条件。
“你们这是敲诈。”夏州怒吼,然后掏出手机准备打电话报警。
“打啊,正好我妈被打了,也应该去医院好好检查检查。”郑老大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曲仲揉着涨疼的太阳穴,长长叹出口气。
无知者无畏真是对这群人最好的形容。
“现在请离开我家,想看你弟弟就去派出所。”看了眼还在蹬腿的老妇人,曲仲继续说:“想赖皮的话你们可能要换个地方。”
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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