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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养了他好几年,够对得起他了!谁家男孩子像他这么大了,还不知道帮家里干活啊?”

“以后该下地下地,该捡柴捡柴,生火做饭,伺候鸡鸭,再大点帮忙种地……那么大个小子,养着白吃饭的啊,啥不能干啊?”

“我身子重,干活费劲,他不得孝敬孝敬我这个妈?”

“等咱儿子长起来,他这个哥哥不得帮忙照看着?小子力气大,也能干,咋也比俩丫头片子顶用吧?”

“父亲”半点儿迟疑也没有,一锤定音,“行,那就按你说的这么办吧!”

“母亲”瞬间高兴了,安稳地躺在枕头上,弄得枕头哗啦作响,心满意足地长出口气,道,“以后我也享享我儿子的福……”

以后的日子,童天便不大记得清了,好像是“父母”高高兴兴地从县里回来,他就从家里的大屋,搬到了厨房边上的一个满是灰尘,四处透风,却唯独照不到阳光的储藏室里。

“母亲”板着脸道,“你也大了,男孩子要自立,以后不能跟爸妈一块儿睡了,从今往后,就住这里吧!”

然后就是一层接一层的苦。

吃不饱,穿不暖,没有了新衣服新鞋子,每顿饭的鸡蛋,先是到了怀孕的“母亲”碗里,后来又到了“弟弟”的碗里。

每日有干不完的活儿,他稚嫩的手上,也慢慢长出了厚厚的茧子,还有大小不一的裂口,伤痕,甚至冻疮……

他的日子,比起似乎是家里隐形人一样的两个“姐姐”,还要难过起来。

他没有书读,没有去过幼儿园,直到“弟弟”到了读书的年纪,他才被“特许”去跟弟弟一起读一年级。

童天逃出那个家,是在十四五岁的时候。

那年春耕的时候,家里的小霸王耀祖,他的“弟弟”,周末非要和同学去县城电影院看电影。

那时候正农忙,大人们没有时间,“父母”又怕宝贝儿子被人贩子拐走,只说不让去,弟弟便满地打滚开始撒泼。

最后闹到没法,只好叫童天陪着一起去。

看电影那种“奢侈”的事情,童天是没有份的,他只能陪着“弟弟”去县里,然后站在电影院外面,等着弟弟跟他的同学们看完电影,然后回家。

还好那几年,乡里跟县里通车了,他不用再背着沉甸甸胖墩墩的“弟弟”,光着脚走又长又烂的泥巴路。

“一路上小心,他去看电影你也不能乱跑,要是叫你弟弟走丢了,看我不再打折你腿!”

忘了那语气凶悍的话,到底是“父亲”说的,还是“母亲”说的,亦或是两个“姐姐”说的。

也忘了他是如何离开的电影院门口,如何逃离了那个小县城,如何远远地,毫无目的地到了另外一个陌生的城市。

那时候他心底就一个念头,走,走得越远越好,离开那个不是他家的地方!

当他独身一人站在陌生城市街头的时候,回想儿时那点微薄的记忆,却绝望的发现,它们已经消磨在辛苦的劳作里,消磨在苦难的时光里。

他已经不记得爸爸妈妈的名字了,不记得家住在哪里了,也不记得自己的本名是什么了……

但是他深深的记得一个数字,“一万五”。

“你是我们家一万五买来的!你还不起!你还吃我家饭!你就得给我当牛做马!”

他弟弟还小的时候,就已经趾高气扬地把这话挂在嘴边了。

好像因为陈家付出了一万五,他就欠他们家一辈子。

多可笑。

他想找到他的爸爸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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